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加油站液位仪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中油淮海销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液位仪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加油站液位仪采购项目,本项目为定商定价招标,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本项目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公司及中油淮海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选取 3 家供应商。
2.2实施地点: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所属各加油站。
2.3供货周期:订单发放之日起15日历天内到货。
2.4质保期:设备整体免费质保期为8年。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
2.7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的清晰彩色扫描件;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发票开具时间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近年(2019年、2020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期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用要求: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或河南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本项目接受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授权代理商投标将被否决。设备能够连接中国石油零管系统(投标人自拟格式进行承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1月12日至 2021 年11月16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转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不受理现金、刷卡业务。错汇、重复汇款不予退回。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郑州中苑支行
账号:252000577696
行号:104491065068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WZ091-标书费”。
4.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 规定的2 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开票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3357433941@qq.com),邮件标题注明投标人名称与项目编号。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 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 年5 月20 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 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 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 年5 月20 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 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 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 但无法辨别U-key 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 或灌章业第3页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1年11月29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5.2.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3条相同;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WZ091:投标保证金”,否则影响退还。
5.2开标
5.2.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年11月30日08时40分0秒(北京时间)。
5.2.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中油淮海销售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长椿路11号20层 |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16层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姚学丽 |
联 系 人:张百雨、程浩杰 |
电 话: 0371-69190827 传 真: |
电 话:0351-4631666、13103711073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357433941@qq.com、zzchj@cnpc.com.cn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行郑州中苑支行 |
账 号: |
账 号:252000577696 |
2021年11月08日
附件 | 招标公告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