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氢化钠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用于醇醚装置反应单元,用作减水剂产品催化剂,与甲基烯丙醇和异戊烯醇反应,以中间体溶液方式加入到反应器中。
2.2招标范围:45吨。
2.3技术要求:执行工厂提出的技术规格书(见招标公告附件3)
2.4交货期: 2022年1月-2022年12月,按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
2.6质保期:见招标公告附件3(技术规格书)。
2.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198万元。投标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贸易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是贸易商的,必须具有中国石油供应商准入资格,准入产品覆盖招标物资,且处于正常状态或非特殊原因(质量、售后、诚信等问题)的冻结状态(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3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所供产品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许可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3.4投标人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 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业绩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付款条件:根据每月实际领用量,出库结算后支付。
3.9本招标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10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框架协议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框架协议文本,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3.11包装及运输:包装物回收,运输需危险化学品专车运输。
3.12送货数量及渠道要求。因明年起可能涉及库房拆迁改造,需要供货商少量多次送货。合同履行期间供货渠道应保持稳定,如换其他厂家产品应事先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进行分析或小试评价合格后,方可更换。
3.13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14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1-11-24 18:00:00至截止时间 2021-12-01 23:59:59(北京时间)(计算发售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1-12-17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3.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 2021-12-17 08: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850;0432-63983960;0432-63983372。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刘文辉
电 话:0432-63983915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liuwh@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1 年 11月
附件 | 附件3:电石厂氢化钠技术规格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