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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金属钝化剂框架(代储代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12-03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金属钝化剂框架(代储代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H-ZB-WZ-2021-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金属钝化剂框架(代储代销)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对第一联合车间-金属钝化剂框架(代储代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为呼石化第一联合车间-用金属钝化剂。预计用量80吨,实际发货数量以订单为准,发货数量及时间由招标人(呼石化)根据生产需要通知。

2.3交货期: 分批送货,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

2.4交货地点: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6技术要求:

①金属钝化剂的理化性能、质量指标、运输及存储要符合投标人企业标准。金属钝化剂包装根据呼石化现场配剂条件提供。

②金属钝化剂在设计原料性质和工艺条件下(平衡剂镍含量平均在10000ppm左右),使用后达到以下效果:

(1)钝化剂锑含量≮15%(W),在加入量为30ppm的情况下,保证催化裂化装置干气中的氢含量小于30%(V)。该剂到货后,招标人将不定期委托国内权威单位分析锑含量。若出现与技术协议指标不相符合的情况,招标人将终止合同,并在同行业通报分析结果。

(2)钝化剂溶解性要求:与水互溶。

(3)保持催化平衡剂活性与原用钝化剂相当时,装置产品收率不受影响。

(4)根据天气情况,冬季使用金属钝化剂凝点不大于-25℃,保持良好的流动性。

(5)钝化剂的使用要符合呼石化安全环保要求,若因该剂的使用影响了甲方安全环保,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③金属钝化剂使用期间,发生钝化剂腐蚀管线或堵塞等异常情况,停止应用。若造成管线堵塞、腐蚀等,清理、更换管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②标的物的产品标准已在生产所在地技术监督局备案,提供证明文件或网站截图。③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供应商,并在中石油物资采购交易系统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

3.3 业绩要求:具有2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为炼油行业催化裂化装置的金属钝化剂供货业绩(以合同及对应发票为准)。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暂停、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②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③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 8 时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17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缴费账号详见公告第7条规定的账号,不接受个人转账。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  12  月  29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宋艳华                   邮箱: lili128850@163.com        

电  话:      022-25911020            手机:  13502168074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6863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1863097027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  2  日

 

附件 招标公告-金属钝化剂.docx 03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10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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