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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吉林油田十二烷基醇聚酚醚碳酸钠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12-15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吉林油田十二烷基醇聚酚醚碳酸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ZBZX-2021-WZ-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432万元(不含增值税),定商定价不定量采购,本次预测数量仅作为定商定价依据,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2执行期限: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有效期满,合同终止;有效期未满、框架额度已满,合同终止;

2.1.3 实施或交货地点:吉林油田石油化学技术服务公司施工现场;

2.1.4交货期:框架有效期内,按照需求单位电话通知数量,15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2.1.5运输方式:乙方自定;

2.1.6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2.1.7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8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1.9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货物名称及规格: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2.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2.3中标人数量:拟确定一家中标人;

2.2.4 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中标额度(不含税)3%;履约保证期限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2.3.3 服务费:收取中标人采购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合同挂账金额(不含税)的2%;

2.3.4 本项目属于需要检测的化学助剂原料,须按照《关于强化化学助剂招标采购管理的通知》(企管法规处20201118)执行两步法开标和检测等程序;

2.3.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样品,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3.6 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7 价格调整机制:根据吉林油田《物资供应处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价格调整机制须在合同签订5个月后启动。以开标当天生意社网(www.100ppi.com)-大宗商品价格指数BPI-化工指数为基准价格指数,下达采购订单时的化工指数为订单价格指数,订单价格指数与基准价格指数连续10个日历日浮动±10%触发调价机制,按实际浮动比例的60%调整价格;

2.3.8 其他:招标人保留对拟中标人考察权利,考察内容及程序按中油集团公司供应商考察规定执行。考察通过后下发《中标通知书》,办理市场准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3.1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截屏,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2 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0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且资产负债率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当年新成立公司和高等院校,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

3.4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与投标项目一致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按要求进行年度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 (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5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6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标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http://10.217.124.188/)”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

3.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10  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承诺)

3.11  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承诺)

3.12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技术资格条件

3.14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提供样品,经招标人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至少应包括外观、pH值、表观粘度、密度、5min静态悬浮性的测定,并且测定的指标必须满足4.1技术要求;同其他原料配制的成品满足标准《Q/SYJL 1117-2019  采油用低温绒囊修井剂  低温微绒囊溶剂  XY-117》中各项性能指标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并经检测合格)

3.15 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带有合格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与所提供的产品性质一致。《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的编制应严格按照《GB 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T 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要求。(提供技术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提供技术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1年12月15日至 2021年12月20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年 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5.4 投标样品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5.2条款。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杨先生6258815/丁先生6258554/王先生6258814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219号

邮      编: 138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438-6221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38-6278518/6278510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

8.其他

疫情期间招标中心原则上不接待投标人来访,有问题通过信息化方式沟通解决。如确需到达现场的,必须佩戴口罩,门卫测温、登记并出示健康码方可进入。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投标保证金提交流程

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十二烷基醇聚酚醚碳酸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1214.docx 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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