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气田用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铵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1-XA312-WZ11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田用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大类,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物资为非危化品,主要使用单位为化工集团精细化工公司,是生产泡排剂的辅助原材料之一。主要用途及作用:作为一种两性表面活性剂,除了具有一般的表面活性剂性能外 ,还具有优异的增溶、起泡、稳泡的特点,可与其他作用形成气田泡排剂提升采气量。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预计采购金额312万元,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下表:
标段 |
项目名称 |
包装要求及 承装规格 |
最高限价 (元/吨) |
预计采购数量(吨) |
到货点 |
一标段 |
气田用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铵(抗盐型) |
200L塑料包装桶、承装规格为(200±0.5)Kg/桶或 25L塑料包装桶、承装规格为(25±0.1)Kg/桶 |
10000 |
150 |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新胜东路26号,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二标段 |
气田用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铵(抗油抗醇型) |
200L塑料包装桶、承装规格为(200±0.5)Kg/桶或 25L塑料包装桶、承装规格为(25±0.1)Kg/桶 |
5400 |
300 |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新胜东路26号,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到站价。
根据目前生产安排情况,本次招标采购预计量为450吨(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2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20 天/次;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包装要求为 200L塑料包装桶(承装规格为(200±0.5)Kg/桶)或25L塑料包装桶、承装规格为(25±0.1)Kg/桶,若有变动以招标人送货通知为准。
2.2:技术要求:
标段一(抗盐型):
项 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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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均一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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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性 |
水溶无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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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高度 |
起泡力(起始泡沫高度),mm |
250g/L矿化水≥130 |
|
稳泡力(5min泡沫高度),mm |
250g/L矿化水≥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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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液量(15min),mL |
250g/L矿化水≥120 |
||
标段二(抗油抗醇型):
项 目 |
指 标 |
|||
外观 |
均一液体 |
|||
水溶性 |
水溶无沉淀 |
|||
泡沫高度 |
起泡力(起始泡沫高度),mm |
30%石油醚≥150 |
20%甲醇≥100 |
|
稳泡力(5min泡沫高度),mm |
30%石油醚≥80 |
20%甲醇≥80 |
||
携液量(15min),mL |
30%石油醚≥100 |
20%甲醇≥100 |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在有效期内若中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将该项目物资实施集中采购,则自中石油集团公司或油田公司集中采购结果执行之日起,本次招标结果自动终止。
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三个月内采购价格不予调整;三个月后且在中标结果有效期内,若因市场价格波动或技术进步等原因造成该物资整体成本变化幅度大于±10%且持续30天以上,招标人可与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有效期内启动价格商谈程序调整采购价格或重新启动招标。
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招标人及各所属子(分)公司。
2.4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完成记账后,6个月内进行付款,以银行转账或票据的方式支付。如果有特殊事项,付款期限由双方商议。
2.5 质保期: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有效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并须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在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的两名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加此次投标将被否决。
3.4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执行标准(若提供企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附标准备案网上查询结果截图,若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标准文本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出具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
3.6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的有效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7投标人须为制造商,需提供主要生产设备(反应釜或搅拌罐、上料泵)的购置合同及发票,若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投标人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其投标将被否决;若主要生产设备购置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评标前30天内,则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9按照长庆油田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存在违约失信行为并被暂停参与长庆油田物资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将被否决。
3.10潜在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人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12月4日至2021年 12月8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各标段提交 1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01-05 09:00: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二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三路5号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
联 系 人:邓璐 |
联 系 人:王波 李鹏程 |
电 话:029-86565246 |
电 话:029-68934552 |
电子邮件:dlu2_cq@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wb2015_cq@petrochin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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