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021-HW-GK-HYFZ-2620/01
发标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海AJ平台天然气脱硫剂采购单项协议(技术优化2021-145)供应商资格审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工程项目名称: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海AJ平台天然气脱硫剂采购单项协议(技术优化2021-145)审查项目 |
完工期: | 产品到货周期应在订单下达后7天内 |
项目概况: | 申请人可按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海AJ平台天然气脱硫剂采购单项协议(技术优化2021-145)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进行响应。 货物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预估数量 1 脱硫剂 3600吨 交货地点:广西省北海市涠洲岛涠洲终端。以采购订单为准。 交货期:产品到货周期应在订单下达后7天内,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一年期后,若双方对药剂性能、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项目所在地: | 南海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 | 100%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业绩要求: 1)申请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之前)有已完成的油田化学药剂生产或销售业绩1项,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2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2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含验收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主体必须为申请人,非申请人业绩视为无效。) 在对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后,若发现业绩信息虚假,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进行处理。 (3)信誉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资格预审申请人复核,资格预审申请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资格预审申请人复核,资格预审申请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制造商或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审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到2022年01月10日 |
资审文件价格: | 2000.0元 |
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3月25日 09时30分 |
资审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开标地点。 |
开标仪式: | 无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次公开资格预审项目,通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后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在应答文件全部满足邀请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投标价作为评标价,进行评标。与满足估算要求的供应商签订1主+1备的固定单价/费率合同。主备合同使用规则:主备合同执行顺序以最终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为准,如主合同药剂现场试验合格,则持续使用主合同。如主合同药剂现场试验不合格,由需求单位出具相关试验报告后,推荐备用合同药剂进行现场试验。除有充分理由或主合同无法执行外,不得跳过主合同直接执行备用合同。如主备合同均不满足要求则终止全部合同。卖方自协议生效后连续两次或一年内三次无法承接(不可抗力除外)订单,将视为卖方不能履约,此协议终止,同时对协议卖方按照买方《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本项目属于前期公开资格预审环节,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标书售卖截止日期后7日内(2022年1月17日下午16:00前)将样品邮寄或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高新区神舟大道与惠新路交口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进行样品检测,所有供应商在送出样品时必须提前电话或邮件告知样品接收人。样品接收人在截至收样后60天出具报告,并反馈给送样人送样要求: 1)要求一个厂家送样1种样品,一种样品1Kg,标签格式要求按照模板提供,打印后用宽透明胶带张贴瓶身,严禁使用带背胶的标签。 2)样品标签模板:(详见技术要求) 3)样品提交联系人:郑盟主,联系方式:022-66907140(座机)/18722593900(手机),邮箱地址:zhengmzh4@cnooc.com.cn 4)样品务必按照以上送样要求在项目截止收样前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技术评审不合格。 5)申请人按照资审文件的要求邮寄样品,招标人按照技术要求中“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评价,如产品在招标人指定第三方测试不合格,则视为指标不合格,以招标人指定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由收样人负责提供给申请人。资审文件中需附上检测报告。 本次公开资格预审项目,通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后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在应答文件全部满足邀请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投标价作为评标价,进行评标。与满足估算要求的供应商签订1主+1备的固定单价/费率合同。主备合同使用规则:主备合同执行顺序以最终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为准,如主合同药剂现场试验合格,则持续使用主合同。如主合同药剂现场试验不合格,由需求单位出具相关试验报告后,推荐备用合同药剂进行现场试验。除有充分理由或主合同无法执行外,不得跳过主合同直接执行备用合同。如主备合同均不满足要求则终止全部合同。卖方自协议生效后连续两次或一年内三次无法承接(不可抗力除外)订单,将视为卖方不能履约,此协议终止,同时对协议卖方按照买方《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本项目属于前期公开资格预审环节,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标书售卖截止日期后7日内(2022年1月17日下午16:00前)将样品邮寄或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高新区神舟大道与惠新路交口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进行样品检测,所有供应商在送出样品时必须提前电话或邮件告知样品接收人。样品接收人在截至收样后60天出具报告,并反馈给送样人送样要求: 1)要求一个厂家送样1种样品,一种样品1Kg,标签格式要求按照模板提供,打印后用宽透明胶带张贴瓶身,严禁使用带背胶的标签。 2)样品标签模板:(详见技术要求) 3)样品提交联系人:郑盟主,联系方式:022-66907140(座机)/18722593900(手机),邮箱地址:zhengmzh4@cnooc.com.cn 4)样品务必按照以上送样要求在项目截止收样前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技术评审不合格。 5)申请人按照资审文件的要求邮寄样品,招标人按照技术要求中“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评价,如产品在招标人指定第三方测试不合格,则视为指标不合格,以招标人指定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由收样人负责提供给申请人。资审文件中需附上检测报告。 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申请人报名后可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10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北京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 申请人支付相应款项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账号:9558830200999016215 请汇款时标明招标编号(文字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凭汇款底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汇款凭证和签字盖章的开票信息(包括汇款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开户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票类型等)发送至招标经理邮箱: ex_weixuan@cnooc.com.cn。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一律不退。 如申请人存在线下未支付标书费或在采办系统未下载资格审查文件的,其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路688号
联 系 人:刘娜
电子邮箱:liuna2@cnooc.com.cn
邮 编:300450
联系电话:022-2668908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
联 系 人:魏轩
电子邮箱:ex_weixuan@cnooc.com.cn
邮 编:300450
联系电话:022-25806091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路688号
联 系 人:刘娜
电子邮箱:liuna2@cnooc.com.cn
邮 编:300450
联系电话:022-2668908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
联 系 人:魏轩
电子邮箱:ex_weixuan@cnooc.com.cn
邮 编:300450
联系电话:022-25806091
附件1: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