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022-HW-GK-HYFZ-0027/01
发标日期:2022年01月07日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渤海某油田助凝剂采购单项协议(技术优化2021-19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工程项目名称: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渤海某油田助凝剂采购单项协议(技术优化2021-198)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3年。 |
项目概况: | 招标范围 本次公开资格预审的范围是工技公司渤海某油田助凝剂采购单项协议(技术优化2021-198)的资格审查项目。 申请人可按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渤海某油田助凝剂采购单项协议(技术优化2021-198)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进行响应。 货物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预估处理数量(三年) 1 助凝剂 39420000方 交货地点:1)南堡库房,地址: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合作路东侧、发展道北侧。2)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港虹路与海港路交口?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3)实际到货地点以采购订单为准。 交货期:产品到货周期应在订单下达后7天内,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项目概况:2010年油田开始使用助凝剂,现计划对助凝剂开展技术优化,满足油田药剂持续供应,开展降本增效,现进行工技公司渤海某油田助凝剂采购单项协议(技术优化2021-198)供应商资格审查。本次公开资格预审项目,通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后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在应答文件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投标进行综合年度成本的计算,以综合年度成本价作为评标价,进行评标。与满足估算要求的供应商签订1主+1备的固定单价/费率合同。主备合同使用规则:主备合同执行顺序以最终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为准,如主合同药剂现场试验合格,则持续使用主合同。如主合同药剂现场试验不合格,由需求单位出具相关试验报告后,推荐备用合同药剂进行现场试验。除有充分理由或主合同无法执行外,不得跳过主合同直接执行备用合同。如主备合同均不满足要求则终止全部合同。卖方自协议生效后连续两次或一年内三次无法承接(不可抗力除外)订单,将视为卖方不能履约,此协议终止,同时对协议卖方按照买方《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本项目属于前期公开资格预审环节,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标书售卖截止日期后7日内将样品邮寄或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高新区神舟大道与惠新路交口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进行样品检测,所有供应商在送出样品时必须提前电话或邮件告知样品接收人。样品接收人在截至收样后30天出具样品检测报告,并反馈给投标人。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 | 100%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业绩要求: 1)申请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之前)有已完成的油田化学药剂生产或销售业绩1项,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含验收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主体必须为申请人,非申请人业绩视为无效。) 在对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后,若发现业绩信息虚假,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进行处理。 (3)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4.投标人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 5. 投标人以及为其提供授权代理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近一年内,存在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存在违反廉洁从业、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的,经核查属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审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1月07日到2022年01月13日 |
资审文件价格: | 2000.0元 |
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
资审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开标地点。 |
开标仪式: | 有 |
开标时间: | 2022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评标四室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续:送样要求: 1)要求一个厂家可送样3种样品(建议样品分子量≥1000万),每种样品可送样500ml,分别放置在一个500ml蓝盖玻璃瓶(蜀牛牌)盛装,送样时瓶身干净,标签格式要求按照模板提供,打印后用宽透明胶带张贴瓶身,严禁使用带背胶的标签。 2)样品标签模板:(详见技术要求) 3)样品提交联系人:郑盟主,联系方式:022-66907140(座机)/18722593900(手机),邮箱地址:zhengmzh4@cnooc.com.cn 4)样品务必按照以上送样要求在项目截止收样前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技术评审不合格。 5)如有一个样品合格,即视为技术合格,如三个样品均合格,则由供应商在竞谈阶段选择其中一个样品进行报价。 6)产品测试评定:以买方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买方检验报告中有一项“星号”指标不合格,则视为技术指标不合格。由收样人负责向各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 1.资格预审方法及最终合格申请人 1)本项目采用合格制。 2)审查委员会依据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中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决项进行逐项审查,有一项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所附评议标准对通过否决项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关键指标(★号)不符合审查标准或一般指标超出允许接受范围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通过书面评审的申请人最终将进入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渤海某油田助凝剂采购单项协议(技术优化2021-198)的后续竞争性谈判流程。 5)通过书面评审商务和技术评议合格的不足2家时,本次资格审查无效,将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组织其他方式的采办。 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申请人报名后可自2022年01月 07 日至2022年01月 13 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北京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 申请人支付相应款项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账号:9558830200999016215 请汇款时标明招标编号(文字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凭汇款底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汇款凭证和签字盖章的开票信息(包括汇款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开户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票类型等)发送至招标经理邮箱: ex_liulu2@cnooc.com.cn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一律不退。 如申请人存在线下未支付标书费或在采办系统未下载资格审查文件的,其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 22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评标四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投诉联系人: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22-25802291 邮箱:yuanxd@cnooc.com.cn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化工品类部
地 址:
联 系 人:刘娜
电子邮箱:
邮 编:
联系电话:022-2668908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刘璐
电子邮箱:ex_liulu2@cnooc.com.cn
邮 编:
联系电话:022-25806092
地 址:
联 系 人:刘娜
电子邮箱:
邮 编:
联系电话:022-2668908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刘璐
电子邮箱:ex_liulu2@cnooc.com.cn
邮 编:
联系电话:022-25806092
附件1: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