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2022年化工二厂合成气脱氧催化剂(硫化铂)采购,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合成气脱氧催化剂(硫化铂)作为丁辛醇装置羰基合成反应生产丁醛过程中的原料合成气净化剂来使用,脱除原料合成气中微量氧,以一次填充的方式加入到净化剂床层中。
本项目(估算金额)最高限价:421.2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或需方现场。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 货 期:2022年4月1日。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发票办理入库, 见标定合格报告付款90%,满二年见使用合格报告付5%,满三年见使用合格报告后付5%。(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并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业务主管部门: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使 用 单 位:化工二厂
联系人:高晶 联系电话:0459-6761142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王风华 联系电话:0459-674351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铂催化剂 |
详见技术要求 |
立方米 |
10.8 |
|
2.3 技术要求
详见《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厂丁辛醇装置使用的合成气脱氧催化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 其他须说明事项
此为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如果本次招标投标人不足三家将直接线下开标。请投标人在交易平台线上上传投标文件的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制造商与代理商参与投标,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不能同时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制造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提供有效的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及国际证书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国内证书以评标时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为准http://cx.cnca.cn/)。
3.2代理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制造商授权书及制造商资质(见第3.1条)。
3.3业绩要求:
提供投标产品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丁辛醇装置成功使用3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需提用户清单、联系人(联系人要求是使用装置的技术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至少1份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其对应的用户出具的使用评价报告,使用评价报告需要加盖使用单位或其生产技术部门的公章,使用评价报告的内容至少包括:使用单位、装置名称、催化剂生产厂、催化剂投用和卸出时间(使用寿命达到3年及以上)的书面材料。
买方有权利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质量问题且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资管理部暂停或取消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年 02月 15 日 08:00:00 时至 2022 年 02 月 21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和线下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线下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使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作为线下开标的投标文件。U盘应于投标截止之前递交到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逾期投标将被拒绝。(如采用邮寄方式,必须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本地区只有EMS和顺丰快递有上门送件服务,邮寄地址详见招标机构信息)
5.1.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4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保证金只接受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 年 03 月 01 日 08 时 2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
5.3.1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2线下开标: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投标人不足三家)。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王风华 电 话:0459-6743515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汪林 电子邮件:wanglin6-ds@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6703302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 |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 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厂丁辛醇装置使用的合成气脱氧催化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