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N-甲基吡咯烷酮采购,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化工一厂丁二烯抽提三套装置引进BASF公司NMP法萃取蒸馏技术,以N-甲基吡咯烷酮(NMP)为溶剂,采用两级萃取精馏以及两段普通蒸馏的工艺生产高纯度的丁二烯产品,用作下游顺丁橡胶和ABS等装置的原料,副产品抽余碳四(BBR)用作本厂MTBE装置的原料,1,3-丁二烯年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数量40吨。
项目(估算金额)最高限价:220万元(含13%税、运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库房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按买方通知的时间交货。
包装要求:单件包装200L/桶。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果中标产品大庆石化公司未使用过,试用量结算按照项目采购技术要求执行。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
项目负责人:刘轶凡 联 系 方 式:0459-6919517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苗兴武 联 系 方 式:0459-6707459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N-甲基吡咯烷酮 |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40 |
|
2.3 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丁二烯抽提三套装置使用的N-甲基吡咯烷酮(NMP)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卖方(首次)中标后一周之内赴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进行技术交流,并在招标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3.1.1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
3.1.2提供本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3提供采购物资生产企业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该证书在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的截图(评标时以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为准http://cx.cnca.cn/)。
3.2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3.3使用业绩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产品至少一份在国内丁二烯抽提装置成功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用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署并提供联系方式,内容要包括:
a、使用装置为丁二烯抽提装置; b、投标产品使用效果评价; c、投标产品生产商名称。
3.4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质量问题且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资管理部暂停或取消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年 03月 07日 16:00:00 时至 2022 年 03 月 14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2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 年 03 月 18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苗兴武 电 话:0459-670745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邵永帅 电子邮件:shaoys-ds@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6703302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 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丁二烯抽提三套装置使用的N-甲基吡咯烷酮(NMP)招标采购技术要求.pdf | 001.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 002.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