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2022年大庆油田重庆分公司起泡剂、消泡剂、泡排棒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大庆油田重庆分公司,资金暂定200万元(不含税),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按照单价/吨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2.2 交货期:接到订货通知之日起10天内,按招标人的指令分批次交货。
2.3 交货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大庆油田重庆分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地点,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2.4 质量保证期:货到甲方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不满足质量保证期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2.5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泡沫排水采气用化学药剂技术要求》Q/SY XN 0456-2015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检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厂房所有权的证明材料。注:1、自有厂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扫描件;2、厂房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件,以及租赁相对人的加盖单位公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扫描件,如果房屋出租方为自然人的,则加盖自然人名章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必须满足并响应《泡沫排水采气用化学药剂技术要求》Q/SY XN 0456-2015中的*号条款。
3.5投标人提供所有投标产品必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日期为:2019年1月及以后)。检验标准按《Q/SY XN 0456—2015 泡沫排水采气用化学剂技术要求》执行。
3.6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配伍性选型承诺函”、“现场技术服务承诺函”、“代储代销承诺函”和“常设保证金承诺函”的格式提供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 年3月12日09:00:00至 2022年3月1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 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和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
③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 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资质原件及U盘的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资质原件及U盘递交:
①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②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③投标截止时间见5.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 。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3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包),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大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6069508。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蓝海风中心22楼
联 系 人:马旭
电 话:18710481604
邮 箱:1432195579@qq.com
招标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 系 人:朱成宝
电 话: 19923309001
附件 | 公告附件:投标人注册及报名相关流程、采购需求一览表、技术标准和要求.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