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2年度化工生产三部H2483专用复合助剂框架采购(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招标范围:聚丙烯H2483专用复合助剂,详见技术规格书。
年度估算数量:40吨。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2包装要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3交货要求:
2.3.1交货期:框架合同履行期内按买方需求分批到货,具体时间由买方提前15日通知。
2.3.2框架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在交货期内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以买方电话或传真件通知为准。
2.3.3本物资采购进行期间,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授权的区域协同采购管理小组发布此物资区域协同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包括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执行区域采购结果。
2.4交货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化工库。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4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申请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在大庆炼化公司三商不良记录信息公示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申请人失信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3.5申请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6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关于制造商判定依据: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制造、加工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产品内容。)
3.7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3.8申请人须提供关于配方的《技术承诺书》(承诺如中标,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中标产品的完整组成配方,否则我方有权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9业绩要求:
3.9.1业绩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开标日期前。
3.9.2业绩应用范围:国内单套规模在30万吨/年及以上的Spheripol-II工艺聚丙烯生产装置,聚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B型)复合助剂(含有抗氧剂P-EPQ、抗氧剂626和加工助剂PPA)应用业绩,并且只有含抗氧剂P-EPQ、抗氧剂626和加工助剂PPA组分的抗氧剂业绩才能列入有效业绩。
3.9.3业绩销售方:资格预审申请人
3.9.4业绩标的物:聚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B型)复合助剂(含有抗氧剂P-EPQ、抗氧剂626和加工助剂PPA)
3.9.5业绩标的物数量及金额:2019年8月1日至开标日累计不低于10吨。
3.9.6业绩证明文件形式:
(1)合同(订单)原件的扫描件;
(2)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用户效果评价。必须真实、可查,必须包含生产工艺、氧化诱导期数据,并需加盖使用单位(用户)公章。
(3)提供业绩合同中标的物的检验报告,以证明复合抗氧剂含抗氧剂P-EPQ、抗氧剂626和加工助剂PPA。
3.10试验要求:
3.10.1 样品数量:四份,每份500克。
3.10.2申请人需到样品联系人处领取样品包装物(样瓶、样袋等),将样品装入清洁的包装物中,并于2022-03-30 11:00前(工作日)递交至样品联系人处(不接受邮寄,逾期拒收)。领取样品包装物和递交样品前,需提前与样品联系人联系。样品外观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拒收。
3.10.3 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附件2填写《安全技术说明》,要求A4纸纵向打印(不允许手写、盖章,不允许留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并随样品一同递交,不需密封。
3.10.4 申请人需附密封完好的信封,信封封口处用打印的封条密封,封条上只允许用宋体五号字打印样品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便样品存在问题时联系;信封内应有样品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并随样品一同递交。
3.10.5经由招标方检验监测中心自检或委托国家有相关资质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数据应满足《技术规格书》2.1条款要求,以招标方出具的检测结论为准。试验评价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3.10.6 样品联系人:田兴旺 联系方式:0459-5616317
3.10.7 2019年8月1日以后,在大庆炼化公司聚丙烯装置工业化试用过且试用合格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试用合格报告,不需要送样,视为样品合格。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 2022-03-21 13:30:00至 2022-03-28 09:00:00,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申请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申请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申请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3本次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申请人在5.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5.1规定的2项工作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方式。
6.1.1网上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人应在6.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04-02 09:00:00。
6.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申请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八、发票领取
8.1发票领取方式:顺丰邮寄或现场领取。
顺丰邮寄:请申请人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顺丰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邮寄。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下午14:00-15:50,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
8.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申请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申请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 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8.3发票开具时间:资格预审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8.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 联系电话:0459-5615712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 王小庆
电话: 0459-5615516
电子邮件:wangxq-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5615713/0459-5615712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附件 | 技术规格书-H248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