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2年炼厂制氢催化剂2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门油田2022年炼厂制氢催化剂20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玉门油田2022年炼厂制氢催化剂采购,为一单一采招标,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13大类,共计2项10.2吨,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4.7万元(含13%增值税、运杂费),单项报价不得超单项行最高限价。
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标准 |
行最高限价(单价×数量),人民币,元 |
备注 |
制氢催化剂 Z-417 |
5.4 |
吨 |
按附件《技术要求》执行 |
567000.00 |
YM2111120002炼化总厂-制氢装置(基本生产成本) |
制氢催化剂 Z-418 |
4.8 |
吨 |
按附件《技术要求》执行 |
480000.00 |
YM2111120002炼化总厂-制氢装置(基本生产成本) |
合 计 |
1047000.00 |
|
2.2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4交货期:按通知发货,接买方发货通知15日内到货,交货期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前。
2.5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 ORG083820220415-000-001的招标文件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站截图)
3.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显示“暂停交易权限”、“取消交易权限”的均为无效,若暂停交易权限冻结原因为“连续三年无交易额”的除外);
3.投标人在能源一号网准入产品物资分类码必须包括“13010104”,且产品状态为正常,投标人需提供自查截图;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④未被中国石油、玉门油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2-04-16 08:30:00至截止时间 2022-04-21 18: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资料费发票开具
4.4.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内容,对在该交易平台上缴纳招标资料费的潜在投标人只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4.2 请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及邮箱,避免无法接收电子发票的情况,推送无法收到发票的后果自负;
4.4.3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将推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至报名投标人手机及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电子发票后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
4.5招标过程中遇到有意排斥、限制报名的,或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按法定方式向招标人相关部门反映。
受理部门:玉门油田分公司企管法规处。
受理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分公司酒泉生产指挥中心1号楼819房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本次投标不需要递交现场电子版U盘,本次投标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进入该项目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观看开标结果。)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04-26 09:00:00(北京时间)。应在提交标书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 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共享中心招标部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2#楼328房间邮编:735000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实施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附件:《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共享中心招标部
2022年 04月15日
附件 | 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2in1.pdf | 技术要求.pdf |
重要提示:
- 玉门油田共享中心招标部所有招标项目全流程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潜在投标人须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U_Key的具体办理事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本平台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请潜在投标人从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并认真阅读。请点击: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确认电脑操作系统为win7 32位,使用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本平台)
- 请投标人规范投标、诚信履约,所有失信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 风险提示:本项目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过程中,因系统原因不能解密时将进行重置,重置后解密仍然失败的,在变更开标时间并发布变更公告后重新开标,开标仍然失败的重新招标。
-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若本项目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请在订立合同时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尤其是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及电子汇票结算条款时,请在签订合同时与招标方商榷,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