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2年下半年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氢氧化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预算:7060000元(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最高投标限价:7060000元(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供货时间及要求: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招标人液碱罐存只有4日的存量,所以投标人须做到接到发货通知后3日内将液碱送达招标人处,投标人必须满足此要求。
运输要求:汽车运输,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发票、合同、入库单付100%货款,单笔货款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支付方式包括50%的货款为6个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支付条例》中中小企业类型的,不适用此条款支付)。
2.2招标范围
50%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暂估3240吨或45%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暂估3600吨或30%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暂估5400吨,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投标产品。
若中标人的投标产品为50%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或30%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则其还需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每月供应约50吨45%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其供应的45%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的结算数量按照买方原材料质量验收报告中工业用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及买方汽车衡检斤单的数量折算成其投标产品的数量,结算价格按照其投标产品的结算单价调整机制执行。
标段(标包)分:1个标段。
2.3结算单价调整机制
(1)投标产品是50%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的结算单价调整机制
结算单价=A-B+C;
A=中标单价;
B=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百川盈孚中液体烧碱市场价格中东北32%离子膜(低价)的均值/32*50=1981.34;
C=结算期内百川盈孚中液体烧碱市场价格中东北32%离子膜(低价)的均值/32*50(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产品是45%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的结算单价调整机制;
结算单价=A-B+C;
A=中标单价;
B=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百川盈孚中液体烧碱市场价格中东北32%离子膜(低价)的均值/32*45=1783.21;
C=结算期内百川盈孚中液体烧碱市场价格中东北32%离子膜(低价)的均值/32*45(保留两位小数)。
(3)投标产品是30%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的结算单价调整机制;
结算单价=A-B+C;
A=中标单价;
B=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百川盈孚中液体烧碱市场价格中东北32%离子膜(低价)的均值/32*30=1188.81;
C=结算期内百川盈孚中液体烧碱市场价格中东北32%离子膜(低价)的均值/32*30(保留两位小数);
结算期:结算前一个月25日至结算当月24日,每个月24日结算。
结算价格由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负责计算,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财务处检查确认,共同在结算价格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签字材料作为结算依据。当计算出的结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时,买卖双方启动谈判,确定结算价格。
本着公平竞争、风险共担的原则,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市场价格行情变化,合理报价投标。
2.4结算数量的确定方法
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以买方原材料质量验收报告为准。买方会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卖方供应的工业用氢氧化钠进行检验。
(1)中标人的投标产品是50%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到货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质量分数超出50%的则按照买方原材料质量验收报告中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及买方汽车衡检斤单的数量折算成50%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的数量进行结算(保留两位小数)。
(2)中标人的投标产品是45%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到货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质量分数超出45%的则按照买方原材料质量验收报告中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及买方汽车衡检斤单的数量折算成45%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的数量进行结算(保留两位小数)。
(3)中标人的投标产品是30%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到货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质量分数超出30%的则按照买方原材料质量验收报告中工业用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及买方汽车衡检斤单的数量折算成30% 的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的数量进行结算(保留两位小数)。
2.5 其他事项说明
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工业用氢氧化钠的最新的采购结果公告,根据实际情况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用氢氧化钠的采购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中包含氢氧化钠,生产规模不小于10万吨/年。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的供货业绩,且每个年度所有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数量不少于10000吨,须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生产原料原盐或工业盐或食盐的采购发票影印件,累计数量不小于3万吨。
3.7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年 5月 16 日 18:00:00 时至2022 年 5 月 23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7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 年 5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
联 系 人:张海龙 电 话:0451-55606684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朱刘苗 电子邮件:zhulium-ds@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6411072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 | 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