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YHSC07890SH
惠州石化质量升级项目重整装置脱氯剂(高温)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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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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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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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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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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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YHSC07890SH/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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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石化质量升级项目重整装置脱氯剂(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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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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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惠州石化质量升级项目重整装置脱氯剂(高温)
138.31立方米 (再生循环气脱氯剂 115.92立方米、氧氯化气体脱氯剂22.39立方米)
2022年9月30日前,具体按买方指令进行。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园区惠州石化买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为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拟新建的质量升级项目重整装置。项目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就惠州石化质量升级项目重整装置脱氯剂(高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商(包括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所在集团公司内负责销售的公司),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份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签署的,用于中国境内重整装置的再生循环气脱氯剂的销售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再生循环气脱氯剂数量不少于60吨,且业绩合同的脱氯剂型号需与本次投标的产品型号一致。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装置名称、货物名称和合同数量。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各级法院中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3)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4)投标人须对自己提供的业绩负责,一旦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虚假业绩的,即:1)在海油系统通报;2)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商(包括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所在集团公司内负责销售的公司),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份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签署的,用于中国境内重整装置的再生循环气脱氯剂的销售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再生循环气脱氯剂数量不少于60吨,且业绩合同的脱氯剂型号需与本次投标的产品型号一致。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装置名称、货物名称和合同数量。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各级法院中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3)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4)投标人须对自己提供的业绩负责,一旦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虚假业绩的,即:1)在海油系统通报;2)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022-06-09 到 2022-06-1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线下操作,标书费支付成功后,将汇款底单上传至系统,待招标机构确认完成,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0元
2022-06-30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022-06-30 1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2)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进行注册、在线投标等程序,在线投标需办理CA证书。注册、在线投标、CA证书办理功能支持有疑问可联系400-928-2020,开标当日,投标人需持CA证书进入开标大厅在线解密。
联系方式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中426号
侯新华
houxh5@cnooc.com.cn
516086
0752-3681385
侯新华
0752-3681385
汇款信息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9558830200999020548
备注标段号、标段名称,将汇款底单上传至系统。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