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水质分公司生产原料絮凝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DLGK2022-011
1. 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絮凝剂为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水质分公司净水剂原料,招标人为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絮凝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招标物资:絮凝剂600吨。
概算210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210万元(含13%增值税、装卸费、运杂费)。
交货地点:大庆市龙凤区凤九路一号,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水质分公司库房。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包装方式:絮凝剂包装采用双层包装,内衬聚乙烯薄膜袋,外包装为防水塑编袋,每袋净重为25㎏。
交货期:分批供货,具体数量、时间由买方提前5日通知卖方。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财务挂帐60日后付款,给付30%三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售后服务时间:2小时(含)内做出响应,48小时(含)之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项目单位: 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承办人:乔晓明;联系方式:0459-6705182。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絮凝剂 |
氧化铝含量≥30% |
吨 |
600 |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絮凝剂物化性能指标
序号 |
项目 |
质量指标 |
检验方法 |
1 |
外观 |
黄褐色粉末;溶解后为深褐色液体,无异味、无沉淀及胶状物 |
GB/T22627-2014 |
2 |
氧化铝含量% |
≥30 |
|
3 |
盐基度% |
50—85 |
|
4 |
pH(1%水溶液) |
3.5—5.0 |
|
5 |
水不溶物% |
≤0.4 |
|
6 |
氧化砷AS含量% |
≤0.0005 |
|
7 |
铅Pb含量% |
≤0.002 |
|
8 |
氧化铁(Fe2O3)% |
≥1.7 |
备注:卖方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絮凝剂物化性能指标的检测报告,中标后买方进行入厂检验。详见《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水质分公司絮凝剂技术要求》。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 招标人有权到中标人生产装置、业绩装置进行技术及业绩考察。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考察,中标人不配合招标人考察或考察结果与中标人投标文件描述不符的,取消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生产商声明函(见附件)。
3.2 提供营业执照。
3.3 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4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技术要求附件中1.1.1絮凝剂物化性能指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
3.5 提供投标产品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销售合同,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6 企业信誉: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07-07 10:00:00至2022-07-13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07-20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乔晓明 联系方式: 0459-6705182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703302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 | 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水质分公司絮凝剂技术要求.pdf | 01.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告知.pdf | 001.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20220601.pdf | 002.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