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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橡胶制品钻探胶管橡胶带橡胶板采购招标

A-A+日期:2020-06-28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油田橡胶制品框架协议橡胶制品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2020-2021年胜利油田橡胶制品框架协议采购所需橡胶制品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胜利油田。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622-1503-6895-B1

    2.项目内容:2020-2021年胜利油田橡胶制品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钻探胶管
1.00
包1-橡胶制品
   
2
橡胶带
1.00
包1-橡胶制品
   
3
橡胶管
1.00
包1-橡胶制品
   
4
橡胶板
1.00
包1-橡胶制品
                           
   
包号
招标企业
第1名份额
第2名份额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80
20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9月30日、胜利油田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能够生产所有标的物(包括橡胶板、橡胶管、三角带、钻探胶管),必须具有研发能力,必须拥有自己的厂房、设备和人员等。投标商经评审入围后,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确定是否为橡胶板、橡胶管、三角带、钻探胶管等所有标的物的生产商,如果经复核,确实为所有标的物的生产商,则该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经复核,不生产或者只能生产部分标的物供应商,则否决该供应商中标资格,按排名递补进行复核。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日前365日至开标日前30日(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共11个月),与标的物“橡胶制品”或包含“橡胶板(或胶板)、橡胶管(或胶管)、橡胶带(三角带或联组带)”一致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和发票清单,合同与发票须对应。合同提供彩色扫描件,发票及清单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提供该类产品(该类产品:“橡胶制品”或包含“橡胶板(或胶板)橡胶管(或胶管)、橡胶带(三角带或联组带)”)使用至少两年内均合格的用户证明。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橡胶制品或同时具备橡胶板(胶板)、橡胶管(胶管)、橡胶带(三角带或联组带)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执照最后变更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 5.投标人应有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提供检测设备),同时投标商应提供具备国家认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该类产品(橡胶板(胶板)、橡胶管(胶管)、橡胶带(三角带或联组带)、水龙带(钻探胶管))合格的检验报告(四个品种,每个品种各提供一份检验报告)。 6.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对于胜利油田山东省区域内各用户需求,无论数量多少,均保质保量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 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具备全部物资的供货能力,必须对每项物料进行报价且均不低于成本价。 8.为满足应急处理,确保生产所需,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承诺接到用户质量和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10.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管理办法》(见附件)。 11.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的付款方式和进度:卖方产品到货经买方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并挂账,6个月后支付货款。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6月24日17:00时至2020年7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7月14日09:00时前与张经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彭均超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最终得分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排名,未作规定的按“商务分得分高的排名优先,商务分一致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优先,注册资金一致的,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销售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如未提供审计报告视为零)。”原则执行。。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电子投标的投标商,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具体请咨询系统客服(400-8198786)。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支付错误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2)保证金必须由公司基本账户支付至本标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工商银行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不同标包、不同投标人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自己所投标包支付。 3)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系统自动开票并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因此,请自行到系统上下载电子发票,下载链接的有效期为3天。若链接失效,请到购买标书时填写的联系人邮箱中下载电子发票。 4)以下情形,将视为相关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MAC 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解密失败由招标中心工作人员统一上传不加密投标文件的情形除外)。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未按招标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人视为相关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资格,如放在商务标书中则视为无效。 2)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仅保留最后上传的版本。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4)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以加密版为准。要求以U盘形式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商务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EXCEL报价表递交时与商务标电子版放一起,以“单位+招标编号”命名。 5)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至少5天前提出,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解答。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业务人员。标书制作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6)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请联系招标公告中投标咨询联系人确认。 (四)标书递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须为与上传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必须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上传加密版的也不予接受。U盘递交的未加密电子文件可以将技术和商务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4)温馨提醒:每次投标前1至2天,请关注网上是否有时间、地点及其它澄清内容,以便更好的掌握开标信息。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技术和商务文件。。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张经理
     
 
电 话:
0546-6070733(如无人接听,请及时发邮件咨询)
     
 
电 子 邮 件:
wzzhangdan@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彭均超
     
 
电 话:
0546-8552472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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