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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酸性酚醛树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4-02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酸性酚醛树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OE-2020-GC-WZ01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酸性酚醛树脂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结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近几年物资采购情况,拟对生产所需有酸性酚醛树脂进行招标采购,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满足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的生产需要。

2.2招标范围:酸性酚醛树脂服务采购。具体采购详见《酸性酚醛树脂明细表》

酸性酚醛树脂明细表

物资名称

预估数量

最高限价,元/吨(含13%增值税)

酸性酚醛树脂(预聚体)

430吨

10500

酸性酚醛树脂(改性剂)

330吨

10500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每批货物订货下达后7天内到货。

2.6合同有效期:至合同签订后一年期限。

2.7质保期:供应商保证对所提供货物提供保修或保换。质保期为买方按照技术规范书、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就货物签发《产品验收报告》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2.8主要技术性能或技术方案:

一、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1、物资技术指标及检验方法明细表

物资名称

检测项目

指 标

检验标准、方法

酸性酚醛树脂(预聚体)

外观

淡黄色至棕红色液体

目测法

密度

g/cm3

1.0~1.15

密度计法

PH

5-7

广泛pH试纸法

运动粘度(25℃)mPa·s

10~15

GB/T 265-88

贮存天数

≥180

GB/T 14074-2006

*增粘倍数(90℃,48h,0.2%加量)

≥4

粘度测量采用哈克RS6000流变仪(PZ38 转子,7.34s-1),测试时间5min,粘度取平均值,增粘倍数等于48h粘度与初始粘度的比值

酸性酚醛树脂(改性剂)

外观

白色固体颗粒或粉末

目测法

PH(1%水溶液)

6-7

广泛pH试纸法

不溶物含量

%

≤0.2

过滤称重法

*胶体析水率(90℃,10d,0.2%加量)

%

≤2.0

在胶体基液中加入酸性酚醛树脂预聚体和改性剂,形成胶体后10d,测定胶体的体积和析出水分的体积,胶体析水率等于析出水的体积与胶体基液初始体积的比值

 

2、上表中加“*”部分为关键技术指标,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移交货物的同时,要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

4、货物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及相关规定。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采用50kg或200kg塑料桶包装)

5、样品要求:

5.1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后,2021年04月14日 17:00前,将样品(固体500g×2袋, 液体500ml×2瓶)递交至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工作人员对样品进行编号后,统一送至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进行检验。(采用50kg或200kg塑料桶包装)

5.2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8日开标前将检测报告交予招标中心,检测结果作为招标评审依据。样品需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检测报告须附进招标文件内)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次交货时间为下达采购订单后7日内。

2、验收方式:

(1)供应商移交货物时,甲方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按照技术质量要求中的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指标要求。产品合格,甲方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如检测不合格,供应商应对货物进行无偿更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2)供货商应随货物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3)货物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及相关规定。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2.8最高限价:限单价,含13%增值税,(还包括本合同项下物资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以及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资质条件:

3.3.1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制造商唯一指定代理商、贸易商的投标(当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3.3.3投标人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认证以及标的物生产经营许可。包含但不仅限于:工商局核准颁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酸性酚醛树脂类似产品销售业绩。(合同关键页及相应的发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投标人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两个网站查询截图,其他组织、事业单位若无法查询需附查询不到的截图);

3.5.3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系统截屏)

3.5.4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银行资信记录和完税情况良好,无履行不良记录;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报表。需提供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投标申请人须针对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不具备中国石油集团物资供应商准入证或准入产品不涵盖的可以参加招标,中标后及时办理准入方能签订合同。

3.6.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需提供生产人员清单、生产设备等信息。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具备有效的代理权限;投标人是贸易商的,必须具备有效的产品经销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汇款备注:CPOE-2020-GC-WZ01标书费),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办理U-key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拨打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咨询电话。

5.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2.3资格审查原件递交

①集中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②集中递交地点: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开标一室(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代理费缴纳完成后退还,期间不产生利息),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备注:CPOE-2020-GC-WZ01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按照合同签订后的实际履行金额缴纳招标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据实收取,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舒涛                         邮箱:534501247@qq.com

电  话:022-25967303                 手机:1382173157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15822630466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附件 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docx 招标公告--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酸性酚醛树脂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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