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西安长庆油气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组合聚醚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1-XA302-WZ046
注:本项目为二次公告,开标时间以二次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一次报名投标人通过一次端口上传投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西安长庆油气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概况:组合聚醚采购项目,主要采购组合聚醚(141B)1批,用于西安长庆油气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陇东防腐厂的管道防腐工程的生产。该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3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采购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项目单位:物资采购管理部
3.项目承办人:陈养军 联系方式:029-8602925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为标的物的生产制造企业,需提供制造企业的相关证明;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且互为授权和被授权关系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出现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投标的,且无唯一授权书的,取消投标资格。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纠纷。
3.4 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标的物相同物资的供货业绩(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须提供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近三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或行业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或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标的物产品不合格情况。
3.7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否决项,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清晰、可扫描识别的证明材料,无法认定的证明材料判定为不合格,证明材料应包含在投标文件中,不接受单独递交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5月27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 0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长庆油气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陕西西安泾河工业园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裙楼二楼 |
联系人:陈养军 |
联系人:王新岗 |
电话:029-86029259 |
电话:029-6893457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wangxingang_nw@cnpc.com.cn |
附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