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渤海石油装备钻井装备公司聚酰亚胺薄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渤海石油装备(天津)中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 2021年9月1日-2022年11月30日聚酰亚胺-氟46复合薄膜,预计17吨物资采购。
2.2交货地点:天津市大港油田北穿港路中段钻井装备公司电泵电缆厂库房。
2.3交货周期:收到订单通知之日起7天内在指定地点交货。
2.4付款方式:标的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账90天 启动付款程序, 3个月以上9个月以 内以承兑方式付款90%,余款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间,标的物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限到达后 10 日内以承兑方式一次性付清。
2.5 产品质保期:自买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 产品质保金:按货物订单金额的10%作为单次订单货物的质保金。
2.7 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包。标包设行最高投标限价,报价唯一,不允许缺漏项。投标报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定履行期限形式,预估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标包一 聚酰亚胺-氟46复合薄膜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单项最高含税限价(元/吨) |
交货期 |
备注 |
1 |
聚酰亚胺-氟46复合薄膜 |
HF 0.045*12 |
吨 |
5 |
240000 |
到订单通知之日起7天内 |
按需方通知要求的日期、数量交货 |
2 |
聚酰亚胺-氟46复合薄膜 |
FHF 0.045*18 |
吨 |
12 |
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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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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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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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招标货物生产、售后服务等工作的制造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2019年6月1日-2021年5月30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潜油泵电缆行业聚酰亚胺薄膜业绩汇总表,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结算时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投标人自己根据情况来决定是否隐去单价,但需要保留总金额部分)
3.4诚信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同时投标人应处于没有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止交易资格的状态(附能源一号网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 8 时至 2021 年 8月 16 日 18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 8 月 23 日 14 时 1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采购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服务费。
7.3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标包缴纳:标包一:2.5万元。
7.4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账 号:13001697236050500562
联行行号:105143200606
备注:(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同时,将招标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51193298@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刘一芳
电 话:0317-2577774/13931789552
1.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 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3. 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需邮寄的,请按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寄的相关信息,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办理到付邮寄业务,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BHZB -…-…”格式内容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邮寄问题,由信息填报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进行填报的,视为自行领取,招标中心仅代替保管一年。
4.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bhzbzbzx.mikecrm.com/J16WB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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