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环氧树脂E51、E42、75%E20选商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CPOE-2021-GC-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环氧树脂E51、E42、75%E20选商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氧树脂E51、E42、75%E20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结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近几年物资采购情况,拟对生产所需该环氧树脂E51、E42、75%E20进行选商招标采购,满足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的生产需要。
2.2 招标范围:环氧树脂E51、E42、75%E20物资采购。预估数量预计环氧树脂E51、350吨;E42、150吨;75%E20 、50吨。本次招标为集中资格招标,在入围有效期内实施具体项目时,在名单内进行再次招标。
2.3交货期: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次交货时间为下达采购订单后5日内。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3个标段:
标段一:环氧树脂E51 350吨;
标段二:环氧树脂E42 150吨;
标段三:环氧树脂75%E20 50吨。
2.6服务期限:自入围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7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或技术方案:
(1)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产品规格 |
质量标准 |
主要技术要求 |
环氧树脂E51 |
GB/T13657-2011 |
*1.环氧当量,g/eq:183~200; *2.可水解氯,ppm:<1000; *3.无机氯含量,ppm:≤10; 4.粘度,cps/25℃:11000~15000; 5.外观:无色透明粘稠液体; *6.挥发物(150℃,1h),%:≤0.3; 7.色相Gardner:0~1.0 |
环氧树脂E42 |
GB/T13657-2011 |
*1.环氧当量,g/eq:230~270; *2.可水解氯,ppm:≤300; *3.无机氯含量,ppm:≤50; 4.外观:无色透明粘稠液体; 5.色相G:0~1.0; 6.软化点,℃:21~27; 7.挥发分(110℃,3h),%:≤0.5 |
环氧树脂75%E20 |
GB/T13657-2011 |
*1. 环氧当量,g/eq:460~500; *2. 可水解氯,ppm:≤300; *3. 无机氯含量,ppm:≤50; 4. 外观:透明粘稠液体; *5. 固含量,%:75±1; 6. 粘度,cps/25℃:6000~15000; 7. 色相Gardner:0~1.0 |
注:
2、上表中加“*”部分为关键技术指标,不可偏离;未加“*”部分为非关键技术指标,可以偏离。
3、供应商移交货物的同时,要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
4、货物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及相关规定。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5、供货商在参加招标前3日应提前向招标人寄送样品,并附检测报告,以备样品检验及封存比对用。(如提前开标,送样时间须做相应调整;检测报告须附进投标文件内)
6、供应商保证对所提供货物提供保修或保换。质量保修期为招标人验收合格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
①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贸易商、代理商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原制造商的授权书。代理商不能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贸易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代理商与贸易商同时投标时,以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
②投标人不具有中国石油集团物资供应商准入证或准入产品不涵盖的可以参加招标,须在中标后及时办理准入证方能签订合同。
③投标人具有工商局核准颁发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④制造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危险化学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⑤本招标物标段三为危险化学品。标段三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a.投标人提供长期合作的危化品类物流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b.制造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登记品种包含本次招标产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代理商和贸易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招标产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同类化工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暂停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投标人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⑤取消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投标人失信分达到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⑥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6)其他要求
①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提供系统截屏。
②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记录和完税情况良好,无履行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上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按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④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每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标段一为1500元人民币;标段二为1500元人民币;标段三为15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办理U-key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拨打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咨询电话。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①电子版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 年12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②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娄军 邮箱:1402056811@qq.com
电 话:022-25910930 手机:15022447720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6863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186309027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附件 | 招标公告-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环氧树脂E51、E42、75%E20选商项目(三次).docx | 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