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执照,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银行开户证明,拥有银行开户证明
3.1.2 财务要求:1.财务报告,由国家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结论中审计师无保留意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2.现金流量表,由国家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3.资产负债表,由国家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4.企业损益表,由国家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损益表。
3.1.3 业绩要求:1.兰炭生产或经营历史,供应商应具有自开标之日起倒推满两周年及以上的兰炭炭生产或经营历史。
3.1.4 信誉要求:1.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定执行情况,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违法失信不良记录情况,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违约处理情况,企业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4.违约处理情况,企业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企业运行状况,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企业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6.安全环保情况,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1.兰炭质量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兰炭质量指标:固定碳FCad≥84%2.兰炭质量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兰炭质量指标:灰分Aad≤8%3.兰炭质量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兰炭质量指标:挥发分Vad≤7%4.兰炭质量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兰炭质量指标:全水分Mt≤14%5.兰炭质量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兰炭质量指标:粒度为15mm~35mm6.兰炭质量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兰炭质量指标:粉末率≤3%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2日 15:00时至2020年6月2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