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0年6月15日
招标编号:LYWZ-2020-0045
招标条件: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0年05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2大类(12-03-WⅡ-202005包)采油用废物处理剂碱性自由基凝胶溶解类 ;
招标范围: 2020年05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2大类(12-03-WⅡ-202005包)采油用废物处理剂碱性自由基凝胶溶解类,详见附件;
交货时间:在2020.12.31前按需求单位要求分批送达;
交货地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由于石油专用化工产品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送货后,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产品的正确使用、溶液的稀释配制、现场施工指导、残液处理及现场提出的相关服务等内容。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应为本包产品的生产商;
2、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管理规定》,投标商应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出具的《产品质量认可证》,认可证中必须包含投标产品及执行的产品标准。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或具有相同资质机构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29-2013)出具的《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当投标人投标产品的生产工艺、原材料、组分等因素有较大改变,可能使其危险性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鉴定,如均未发生较大改变,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分类报告并做出投标产品的生产工艺、原材料、组分等因素未发生较大改变的相关说明和承诺,该分类报告结果视为有效,否则可能否决投标),并提供与之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符合GB/T 16483-2008要求。
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全部成分明细(化学名称)及含量,并提供有效成分的安全类别明细,若投标产品中含有《国家危化品目录》中收录的物质,必须将名称及含量明示。
6、投标产品执行的标准必须满足本包产品的技术要求,否则否决其投标。
7、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以来石油系统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或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需包含并满足投标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所有技术指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3.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6日 08:30:00 至2020年6月22日 16:00:00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3.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即可办理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招标文件售价325元人民币,缴费方式见附件0。
4.投标文件递交
4.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7月7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入口:www.cnpcbidding.com)。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见附件0。
以上事项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日缴纳投标保证金、提前完成投标(开标前随时可以撤销或修改),避免不确定因素造成投标失败。
4.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5.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15900 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附件0。
6.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7月7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7.招标人及招标专业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招标专业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中标通知书领取通知发布网站:http://lhbidding.com,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招标中心联系人:迟女士 刘先生 电 话:0427-7305809 7305805
邮 箱:zhengyangy@petrochina.com.cn
注:吉林省等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8.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缴费方式
附件1:2020年05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2大类(12-03-WⅡ-202005包)采油用废物处理剂碱性自由基凝胶溶解类招标明细
附件5:2020年05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2大类(12-03-WⅡ-202005包)采油用废物处理剂碱性自由基凝胶溶解类招标技术文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 1授权委托书.doc |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 招标公告附件-缴费方式.docx | 附件1:2020年05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2大类(12-03-WⅡ-202005包)采油用废物处理剂碱性自由基凝胶溶解类招标明细.xls | 附件5:2020年05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2大类(12-03-WⅡ-202005包)采油用废物处理剂碱性自由基凝胶溶解类招标技术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