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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驱油助剂采购招标

A-A+日期:2020-07-10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大港油田驱油助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驱油助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0-053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驱油助剂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DGYT-2020-0536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驱油助剂,此次招标框架招标,签订合同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注:具体采购量以合同成立之日起价格有效期三年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最高限价:9540元/吨(含13%增值税、含运费、装卸费、过泵费、过路过桥费,过磅费等相关费用,送到招标人要求送达的地点的落地价);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大港油田范围内招标方指定地点,供方负责送货及装卸;根据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供货;

质量要求:保证供应原料符合质量要求,同时若原料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协助招标方共同调查解决;

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2个月;

包装规格要求:罐车运输;

包装物:所属权归投标方所有,由投标方自行回收处理;

其他商务因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价格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如遇招标方发生政策改革等情形需终止合同,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招标人需提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价格调整机制: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达到10%,此情况连续一个月以上,经过招标单位或供应商提出价格调整的申请,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条件: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的销售子公司(有股权关系,需提供证明材料);且生产制造商与生产制造的销售子公司存在股权等连带关系的,不得同时投标;生产制造商或销售子公司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地方政府出具的生产许可批复;(销售子公司可以提供生产制造商的相关资料);

(3)业绩要求:提供2018年和2019年符合本次驱油助剂技术指标条件的产品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4)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和2019年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6)样品要求:样品送交不少于500ml,排名第一的厂家按招标人的通知,三天内自行将样品送交给招标人进行检测及评价。该检测及评价报告应完全符合本方案中“五、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指标要求,同时未发生在质量监督部门暂停或停止使用的,即可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厂家样品检测、评价不合格或质量监督部门暂停或停止使用的,则由排名第二的厂家按以上要求送检样品,检测、评价合格后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并同时承诺中国石油及其下属任意地区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有所投标产品或同类、类似产品没有不合格情况(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地区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为准);以及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国石油及其下属任意地区公司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投标人出具承诺函(严禁出具虚假承诺);

招标方本次所招的驱油助剂不限定产品名称,只要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样品经招标方检测、评价后满足“第四章 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指标要求方可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此条款,其投标将被否决;

如遇税率调整,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 7月 10日至2020年 7月 15日 17时 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7月 29日 08时 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3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 7月 29日 08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技术联系人/样品联系人:刘颖                联系方式:1313203261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安微                     邮箱: 302718101@qq.com  

电  话:   022-25912172                   手机: 1562051914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022-25925313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03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1).xls 招标公告.docx 收款.信息承诺书.docx 投标人特别提示.pdf 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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