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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石脑油采购招标

A-A+日期:2020-07-17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吉林石化公司石脑油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0-WZ-006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石脑油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石脑油物资,用于乙烯装置的原料。

  2.2招标范围:6000吨。

  2.3技术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0年8月15日-9月30日。中标签订合同后,按买方要求进度发货,从接到发货通知至货物到达,保证7日内一次性送达2000吨以上石脑油的供货能力。

  2.5交货地点:

  到站:龙潭山

  收货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专用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运单备注:吉林石化乙烯厂

  2.6结算价格和最高投标限价:

  结算价格:结算单价=采购当月中油石脑油互供价格(参考大连石化含税出厂价)+A值+2378元消费税,此价格为含所有税费(运费、增值税、含税消费税)一票制到厂单价。

  最高投标限价:供应商报价为定价机制中的A值,A值最高上限为100元。

  2.7供应商确定:按投标价从低到高排序,最低价中标,如果最低报价出现相同的情形,选择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石脑油销售吨数最多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证明文件为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2.8结算和付款方式:

  月度结算方式:根据吉林石化公司月份到货的实际卸车进度,通知供应商当月可结算数量。

  付款方式:当月发货,验收合格卸货后挂帐,次月付款,支付货款含不高于货款金额10%的承兑汇票。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吉林石化公司财务部门必需的完税证明材料。付款时消费税(2378元/吨)暂不支付,待吉林石化公司完成消费税退税后,再进行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2018年集团公司通用化工产品石脑油定商集中采购结果中确定的甲级制造商,且在电子采购2.0系统中一级物资处于正常状态。

  3.2其他要求:

  (1)运输方式:乙烯厂石脑油物资须采取铁路运输交付方式。

  (2)入厂计量:吉林石化入厂检测损耗在千分之三内按发量结算,如超出途耗标准,双方确认无误,以吉林石化公司公司计量结果为准结算。

  (3)铁路要求:投标人采用铁路运输方式投标。

  (4)单据交付:发货前供应商须提交质量检验报告;货物发出后1日内须及时提供发货计量单据。

  (5)质量控制:石脑油技术要求未达到技术规格书中65号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费用及给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合同价款构成:含所有税费(运费、增值税、2378元消费税),一票制到厂单价。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8)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0-07-16 18:00:00至 截止时间:2020-07-21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石脑油, 4000元人民币 。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08-06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0-08-06 08: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850;0432-63983960;0432-63983900。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孙琦

  电  话:0432-63983252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sunqi@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附件    技术规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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