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GYT-2020-07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三采油厂官15-2断块空气泡沫驱油体系药剂采购已完成审批,以 DGYT-2020-0753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王官屯油田官15-2断块空气泡沫驱重大开发试验是股份公司投资的现场试验项目,于2017年3月10日现场投注,截至目前注入泡沫液约15.35万方。由于第二次招标采购空气泡沫驱油体系药剂数量已完成实施,特开展本次采购招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预估量 |
最高限价 |
1 |
提高采收率用高温起泡剂 |
高温抗盐 |
440吨 |
15670元/吨 |
2 |
提高采收率用稳泡剂 |
高温抗盐 |
60吨 |
26300元/吨 |
(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
交货地点: 第三采油厂15-2泡沫驱生产现场;
交货方式:现场交接;
交货期:根据现场注药实际需求分批次送货;每批货物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天以内到达;
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24个月;
服务要求及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实行“三保四包”(保质、保量、保及时,包修、包换、包退、包损失)服务承诺;
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解决(如违反上述承诺,取消大港油田供应商准入资格等处罚)。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经营范围包括所投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化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机构对所投标产品的《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报告结论如是危险性化学品,还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清晰可辨)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相同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 准入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大港油田物资类市场准入资格,准入范围应包含所投标产12010101 生物聚合物(稳泡剂);12080301提高采收率用高温起泡剂。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结果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 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 样品要求:
- 500g,液体样品数量不少于500ml;
- 2份,一份评价用,另一份封存作为正式供货后产品质量对比的标样,正式供货后,将对现场供货进行3次抽样测,如抽检样品参数与封存样品参数相差很大,甲方可以废弃本次招标结果,另行再次招标。
- 500ml瓶装;固体部分统一使用14厘米(宽)*20厘米(长)包括袋口,透明塑料取样袋,样品包装上用于标识各投标人产品名称的标签应易于清理(建议用口贴纸粘贴),由投标人指派专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于10月9日至10月10日两日内(早8:30至下午16:00)送至大港油田公司招标中心(内有监控)。
- 联系电话:15222123335,不接受邮寄,请投标人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及时做好样品送样工作,如样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人责任自负。
时间 |
样品种类 |
生产厂家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样品性状 |
联系方式 |
送样人签字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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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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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样登记表
送样时加盖公章单独提交一份(一个公司提交一份即可)
送样截止时间后,招标中心对样品进行盲样编号,由大港油田采油工艺研究院进行样品检验及配伍实验。单项产品检验不合格直接判定该项产品不合格,不再做配伍试验。试验结束后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于档案袋中。
检验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将密封的样品编号检验结果送达至开标现场交招标中心,由招标中心交至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同时招标中心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检验结果通知送样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 9月 25日至2020年 9月 30日 17时 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0月 20日 08时 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8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 10月 20日 08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技术联系人:周莉 联系方式:022-2594184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张霄 邮箱: 2878371479@qq.com
电 话: 022-25912172 手机: 1522212333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022-25925313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 特别提示.doc | 公告.doc | 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 (1).xls | 技术规格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