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2021年壳牌二级润滑油框架采购二次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1年壳牌二级润滑油框架协议采购方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壳牌二级润滑油,14笔
2.3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1432780.9 元人民币。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最后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付款方式以电子承兑汇票为主,不接受预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
1)必须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供应商物资准入资格,且处于正常状态或非特殊原因(质量、售后、诚信等问题)的冻结状态(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2)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两份,一份为2021年以前的授权,一份为2021年授权(若授权截止期限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关授权期限的相关说明),要求为有效期内的原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方的联系人及电话,评委现场可进行核实。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法律纠纷;
3.4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5应提供近3年所供产品运行使用业绩;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1)有效业绩数量:2018年-2020年9月,期间每年各有1个同类产品的有效业绩;
2)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供货合同复印件;
3)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最终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6每月按照工厂实际计划供货,需派专人送货与甲方共同验收。如遇特殊情况急需物资需一周内到货。到货地点:按要求送达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各分仓库。售后服务人员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3.7质量保证期限为每批货物最后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质量保证金为当次价款总额的 10%。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自买方提出之日起15日内及时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买方不再退还保证金。在更换或采取补救措施后产品质量仍
3.8验收标准执行签订框架协议时所确定的品牌、型号、行业标准、国标等;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正品。如发现假冒物品,采购方将有权中止框架协议。
3.9若投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表物资类或服务类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书面及电子版),推荐的拟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付款条件:货到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12本招标项目设最高投标总限价为1432780.9元,分项单价限价详见限价表,任何高于最高限定单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数量为模拟量,实际发生量以每月订单为主。
3.13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二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的,将视情况及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中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3.14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3.15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0-11-26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20-12-02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吉林石化公司2021年壳牌二级润滑油框架采购二次招标项目, 500元人民币 。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12-17 08:4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2.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0-12-17 08:4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850;0432-63983960;0432-63983900。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黄奕桐
电 话:0432-63983321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huangyt@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附件 | 2021年壳牌二级润滑油框架公开招标技术方案.doc | 2021年壳牌二级润滑油框架-商务条款.doc | 合同样本(2021年框架).doc | 2021年壳牌二级润滑油框架限价及会议纪要.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