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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西南油气天然气净化总厂万州分厂脱有机硫溶剂招标

A-A+日期:2021-08-16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天然气净化总厂万州分厂产品气质量升级改造工程脱有机硫溶剂招标

            招标编号:ZY21-XN108-WZ249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净化总厂万州分厂产品气质量升级改造工程脱有机硫溶剂招标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天然气净化总厂万州分厂产品气质量升级改造工程脱有机硫溶剂招标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本项目共1个标包,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最高单价限价(元/吨,含税)

单位

数量

区域

备注

1

脱有机硫溶剂

117990.00

暂估114.4(循环量*1.2*溶液浓度+1年消耗量)

万州分厂

QT2021-14

 

注:(1)、表中数量114.4吨为暂估最大数量,具体投标数量须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产品按“循环量*1.2*溶液浓度+1年消耗量”计算得出,以投标人各自计算书中数量作为投标数量,不得超过114.4吨,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此处溶液浓度指的是经投标人各自的物料核算,装置运行时的溶液浓度,不是指投标产品的有效浓度。

2.3 商务计价方式: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13 %的增值税、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费等全部费用。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限价情况详见2.2条款,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交货地点:重庆万州分厂。

2.6 交货期:2022年8月01日前交货。超过交货期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7  技术要求:1、详见:S2018327E-GPP1-1201-PR-SPC-0001-00_0_脱有机硫装置(1200单元)脱有机硫溶剂技术规格书、S2018327E-GPP1-1200-PR-DAT-0001-00_0_脱有机硫装置(1200单元)脱有机硫溶剂数据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与制造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的产品时将被否决投标。

*3.3、投标人须逐条响应并提供相应资料(包括不限于完善后的溶剂数据表、脱有机硫工艺流程物料与热量平衡表、关键操作参数及主要设备的特殊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所有※条款及数据表中全部条款。对于主要设备的特殊要求需投标人说明与现设计流程有区别的地方,比如还需要加胺液复活装置、塔内有特殊结构等。

*3.4、投标人须提供相似工况下的同类溶剂成功应用两年以上的业绩至少应具有3项(相似工况指相似的有机硫进料组成、操作温度、压力、产品气气质要求等相关参数)。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相应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业绩要求与技术规格书不一致的,以投标人资格中业绩要求为准。

*3.5、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8、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信誉要求

*3.9.1 投标人2018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9.2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开标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1)—(3)条款以评标时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9.3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 3.10.其他要求:

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原产地为境外,且投标产品成分包含下述条例中的监控化学品成分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对进口、经营有特殊监管要求的成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专营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2号令)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14日08:00至2021年08月20日10: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投标人愿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在完成在线报名后按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XN108-WZ249-标书费”。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购买多个标包可合并支付,但必须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标包号。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22540386@qq.com),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09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22540386@qq.com)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ZY21-XN108-WZ249-投标保证金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108-WZ249-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保证金付款凭证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3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8-68233728                                        

邮        箱:22540386@qq.com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08月13日

附件 S2018327E-GPP1-1200-PR-DAT-0001-00_0_脱有机硫装置(1200单元)脱有机硫溶剂数据表2021-7-06.pdf S2018327E-GPP1-1201-PR-SPC-0001-00_0_脱有机硫装置(1200单元)脱有机硫溶剂技术规格书.pdf 标书费开票信息表新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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