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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复配阻聚剂采购招标

A-A+日期:2020-09-01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10030409公开,苯乙烯 精馏系统用_复配阻聚剂)苯乙烯 精馏系统用_复配阻聚剂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发布日期:2020年8月31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2020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10030409公开,苯乙烯精馏系统用_复配阻聚剂)所需苯乙烯 精馏系统用_复配阻聚剂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914-1003-10041-B1

    2.项目内容:2020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10030409公开,苯乙烯精馏系统用_复配阻聚剂)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苯乙烯 精馏系统用_复配阻聚剂\≥12_焦油中苯乙烯含量9%-12%
884.00
包1-1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30日、使用企业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本企业或第三方承运商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承运的必须提供固定期限的运输协议。 2.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涵盖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或为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及复评报告))。 3.同类装置有销售业绩,提供2年内试用报告(或技术协议)和销售发票。 4.生产商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图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 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招标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⑶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或同时为投标企业与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 5.提供符合GB/T17519-2013要求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理化特性中需包含闪点)。 6.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无违约情况。 8.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方使用企业的生产需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承诺无条件满足企业提出的使用液袋、吨桶、槽车、集装箱等方式配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承诺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涵盖实际生产/经营规模和本次招标中标执行份额,不存在超量生产/经营。 11.承诺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参与易派客供应链阳光计划相关业务合作及易派客标准体系建设。 12.承诺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13.生产商提供2年内原材料采购发票和合格分供方 14.承诺罐车直送现场6吨/罐,隔一天送一次,如遇生产特殊情况,临时补货要6小时内到现场。 15.代理商.进口产品代理商提供有效期内原生产商的有效授权证书(同一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国产产品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授权书应明确包含是否为独家代理/区域代理、授权代理期限、授权品种及型号、授权范围、授权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联系方式(座机和电子邮箱)、被授权单位名称和地址、有效签盖;代理商书面承诺向使用企业送货时随车提供本次产品进口报关证明材料(含原产地证)备查。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8月24日 8:00至2020年9月2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9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9月09日 09:00前与刘淑琼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杨洋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入围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

    19.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刘淑琼
   
 
电 话:
025-86486109(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liusq@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杨洋
   
 
电 话:
13436907804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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