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催化烟气脱硫装置絮凝剂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JXSHSW-2020-156
2.采购标的物:烟气脱硫絮凝剂
3.采购数量:18吨(须满足买方正常生产情况12个月用量需求,不足部分由投标人无偿补齐)
4.技术要求:见附件《技术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投标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须真实有效。
3.投标人须为中石油入围供应商,且供应商及产品状态均正常。
4.其他要求见附件《技术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9月12日8时至2020年9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项目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购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填写附件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连同汇款回执截图发至联系人邮箱。报名时间以汇款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3.标书费统一汇款到锦西石化分公司账户,并在备注中写明:
(1)2020-156标书费;(2) 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锦西石化分公司账户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帐号:0715022309221000235
税号:91211400716427237D
电话:0429-2175720
传真:0429-2177877
邮编:1250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403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受疫情影响,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请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收件人:潘大壮
收件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账为准),转账、电汇备注栏请注明 “锦西石化烟脱絮凝剂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00
开标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403会议室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 邮 编:125001
联 系 人:潘大壮
电 话:0429-2179399 传 真:0429-2175464
电子邮件:pandz1@petrochina.com.cn
附件 | 烟气脱硫絮(助)凝剂招标.docx | 2020-156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