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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臭氧尾气专用吸附剂采购招标[变更]

A-A+日期:2020-10-21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臭氧尾气专用吸附剂)臭氧尾气专用吸附剂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0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2020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臭氧尾气专用吸附剂)所需臭氧尾气专用吸附剂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1019-1009-13124-B1

    2.项目内容:(重招)2020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臭氧尾气专用吸附剂)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臭氧尾气专用吸附剂\粒径1/8"_≥2年
2.50
包1-1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1月1日、使用企业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按要求上传资质审核申请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 3.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涵盖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含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及复评报告))。 4.1.生产商。投标商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图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招标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⑶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或同时为投标企业与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 5.生产商提供2 年内原材料采购发票和合格分供方 6.同类装置有销售业绩,提供2年内试用报告(或技术协议)和销售发票。 7.承诺本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 8.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9.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无违约情况。 10.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方使用企业的生产需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承诺无条件满足企业提出的使用液袋、吨桶、槽车、集装箱等方式配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2.承诺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参与易派客供应链阳光计划相关业务合作及易派客标准体系建设。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提供承诺书。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3:30至2020年10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投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4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投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11月04日 09:00前与孙筱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罗学毅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入围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

    19.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特别说明》。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第一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孙筱
   
 
电 话:
025-86486165
   
 
电 子 邮 件:
wzsunx@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罗学毅
   
 
电 话:
025-57785383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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