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1-2022年气田用气井泡沫排水剂集中采购(定商定价)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物资管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 12 类,项目划分为 5 标包/段。预计采购金额2100万元,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公告附件。
大类 |
名称 |
中类 |
名称 |
小类 |
名称 |
品种 |
名称 |
12 |
石油专用化工产品 |
1207 |
采油用化学剂 |
120713 |
采油用发泡剂 |
12071302 |
气井泡沫排水剂 |
12 |
石油专用化工产品 |
1210 |
注水处理用化学剂 |
121010 |
注水处理用净水剂 |
12101001 |
消泡剂 |
2.2交货地点及交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时限送货至长庆油田公司各二级单位施工现场。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集团公司若将招标物资纳入一级采购物资,则自集团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终止此次招标结果,执行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结果),中标价格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做调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时,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商谈确定价格或重新启动招标。
2.4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长庆气田泡沫排水采气用起泡剂性能要求》及《长庆气田泡沫排水采气用消泡剂性能要求》,投标人能够按照用户的配伍性要求对相关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并能够根据用户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具有有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认证产品须涵盖投标产品。
3.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或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出具的标的物有效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必须在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http://www.nrcc.com.cn/可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4投标人出具的标的物有效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鉴定结论为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涵盖投标产品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价扫描件(须附查询网址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彩色扫描件,若无网站查询系统须提供发证机关查询电话,许可证原件备查)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运输协议原件扫描件)。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7其他要求:
3.7.1 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取消招投标资格、供应商资格或标的物供货资格的,以及被暂停上述资格尚在处理期内的供应商,投标将被否决(因三年无业绩被暂停的库内供应商投标将不被否决)。
3.7.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6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标书费发票(电子发票)将由招标机构在项目结束后定期开具并发送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标书费发票咨询电话029-68934523)。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 4)。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2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0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物资管理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35号
联系人:曹忠
电话:029-86595044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李鹏程 杨岚
电话:029-68934561
电子邮件:lipengcheng_nw@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 招标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