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ZSH-ZB2021HG-012
一、招标条件
兰州石化公司2021年动力厂榆林项目循环水场水质处理水剂及其技术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兰州石化公司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水水质处理,供水规模50000 m3/h。
2.2、使用功能:炼化生产系统运维
2.3、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按附件1(兰州石化公司动力厂榆林项目循环水水质处理技术服务技术规格书)执行。
2.4、招标范围:
2.4.1循环水水剂招标范围:包括循环水水质稳定所需的缓蚀、阻垢、杀菌、剥离、清洗、预膜以及泄漏处理等水处理剂,不含硫酸(硫酸由业主提供)。
2.4.2服务范围和要求:服务商对循环水水剂的技术负责,对水剂质量和加药操作负责;循环水水质由双方共同负责。服务内容和服务监督、检查及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
2.4.3乙方的责任:负责提供合格的水处理剂,负责水处理技术及服务,负责达到水质处理效果。
2.5、交货及服务实施地点: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B1路东A5路南)。
2.6、供货周期:2021年3月30日~2024年3月31日,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按照兰州石化榆林公司通知发货。。
2.7、报价方式:固定单价(含货款、13%增值税、运杂费等),报每种药剂的单价和吨水成本。吨水价格为服务商年承包水剂费用(元)与年循环水量(吨)的比值。吨水价格中药剂费用包括不同运行的工况(首次开工剥离清洗预膜、冷态运行、不同浓缩倍数运行、正常运行)药剂以及每年夏季的一次剥离清洗预膜用药剂费用之和。
2.8、结算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考核按月进行,每个季度按照实际循环水水量进行结算,结算费用等于实际循环水量与吨水价格的乘积减去考核费用。
2.9、付款方式:
(1)挂账满90天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2)挂账满60天后,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承兑汇票。
(3)当月挂账、次月付款的,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商业承兑汇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并且具有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该产品供应商准入相关有效材料,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本项目投标人所使用的水处理药剂必须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如存在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有循环水处理药剂不合格项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前同类炼化企业设计能力10000t/h及以上规模循环水装置连续运行三年的合格业绩至少5个(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3.4、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与标的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为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china.gov.cn)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并附网页查询截图。
3.6、投标人失信加价,将失信分折算为失信加价,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加价,计入评标价格(指总价)。投标人按照公式:失信加价=投标报价×失信分/100 对评标价格实施加价。若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4.1.评标方法及标准:
4.1.1、评标方法: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公正、科学地进行综合评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排名第一者中标。投标人排名相同的,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多少排序;报价和业绩相同时,优先选择目前在兰州石化公司服务的承包商。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25%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4.1.2、评标标准: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所报单价乘以数量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投标人拒绝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失信加价,将失信分折算为失信加价,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加价,计入评标价格(指总价)。计算公式如下:失信加价=投标报价*(失信分/100)。
3.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4.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5.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股份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
4.2. 授标原则: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排名第一者中标。投标人排名相同的,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多少排序;报价和业绩相同时,优先选择目前在兰州石化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4.3. 评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4.5. 投标人须知
⑴按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相关要求交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均将不予退还:
①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
③ 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或者在招标投标中有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违法行为。
⑵循环水场的合同按年度签订,每年由专业处室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对水剂承包商进行评审,审议通过后,次年沿用招标结果。审议不通过或者造成质量事故,则该循环水场水剂重新招标。炼化装置一个检修周期为一般3-4年左右,因此本次招标结果在每年评审的基础上,原则上执行3-4年。
(3)当循环水系统腐蚀速率每年有一次超标时,该循环水系统的水剂重新招标,费用按照吨水成本在原合同中核减,过渡期水剂使用原服务商提供的水剂及技术服务。
(4)如中标方为未在兰州石化公司做过试验的单位(做过试验的提供试验报告或供货合同),提供水剂为新剂,则按照兰州石化公司《三剂管理》制度“第五节 三剂准入管理”进行工业试验,具体流程如下:
①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需要进行小试评价的,中标单位需提供三剂样品,由机动处安排评价,若评价结论不符合要求,则终止合同。
②中标单位提供样品评价符合装置应用要求的,则按公司管理三剂准入流程对中标单位所供三剂开展工业试验并在三个月内完成,按公司制度办理工业试验相关手续,若工业试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③中标单位在所供三剂开始工业试验之前,需向兰州石化公司缴纳工业试验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所供三剂工业试验结束并符合要求,按公司相关制度办理新增三剂手续,兰州石化公司向中标单位退还工业试验保证金。
④试验完成后,由公司专业管理部门组织进行评定,合格后使用,评审不通过,则该循环水场水剂重新招标。
(5)中标后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供应商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考核,作为供应商评价的依据,具体如下:
a、不履行合同条款的,视情节严重,一次扣5-10分,并暂停其供应商资格3-6个月。
b、无特殊原因,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发生一次扣1分;一年内累计发生3次(含)以上暂停供应商资格3个月。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c、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兰州石化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d、物资出现质量缺陷、到货物资与合同约定及技术附件不符的,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发生一次扣2分,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发生一次扣5分,并暂停供应商资格3个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e、因需方生产原因导致不能履行的除外。
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3-3 08:30:00至 2021-3-8 23:59:59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进入招投标平台登录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首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办理U-Key,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资料见中油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5.2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报名操作,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目前网上个人网银支付到账较快),开标后兰州石化公司将统一开具发票,发票开出后将邮寄给投标人。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5.3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请投标人报名时认真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应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信息内容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相关信息。
5.5报名操作及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4小时制):2021 年 3 月23 日 13 时 30 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中石油电子招投标网,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编制、关联、签章、加密、上传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支付招标编号(LZSH-ZB2021HG-012) 壹拾万元 人民币 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通知。(向昆仑银行转账后,投标人还需在电子平台的该项目主控台内点击递交保证金成功)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网发布。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
8.2、开标地点:中石油电子招投标网和兰州石化公司2号楼开标2室 。
九、服务咨询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 730060
联 系 人: 罗舜皓
电 话: 0931-7934810 ;传真: 0931-7934398
邮 箱: luoshunhao@petrochina.com.cn
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
2021年 3 月 2 日
附件 | 附件1.兰州石化公司动力厂榆林项目循环水水质处理技术服务技术规格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