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HWZ-WZ-2021-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物资采购项目:2021年化肥三厂锅炉除氧剂采购 36 吨。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批货物应在接到采购人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后5天内到货,剩余货物14个月内供完,每期货物交货期需在投标约定期内运往招标方指定地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必须取得代理授权书)、贸易商。
3、投标人提供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指标。
4、投标人所供货物必须在石油、石化行业自2018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有合格的试用或使用业绩(以投标人合同或框架协议为准并提供试用或使用单位效果评价)。
5、投标人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1年3月24日08:00分,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23:59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5日8:20分,地点为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http://www.cnpcbidding.com)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5日8:20分
开标地点:宁夏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338号宁夏石化公司宁华园矿区办公楼招标办公室
联 系 人:刘海龙 电 话: 0951-2972885
电子邮件:hlliu-nx01@petrochina.com.cn 邮 编:750026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4008800114转电子交易平台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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