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氯化铝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YK2021C038U)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能化物资供应部聚合氯化铝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能化物资供应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聚合氯化铝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1C038U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蒙基地各矿(1)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2)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转龙湾煤矿(包府公路42公里处)。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能化物资供应部聚合氯化铝公开招标,本次聚合氯化铝预计采购数量约500000KG, 约为12个月预估使用数量,使用单位为鄂尔多斯能化两矿(转龙湾、石拉乌素)。本次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投标方免费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商务要求及技术规格书)。
供货指标:
序号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聚合氯化铝 粉状 含量30% |
KG |
500000 |
备注:1.本次招标货物数量为预估12个月用量,最终以矿方实际使用数量作为结算数量。
(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交货地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蒙基地各矿(1)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2)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转龙湾煤矿(包府公路42公里处)
交 货 期:框架合同签订后,根据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出卖人接买受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交清月度货物。
交货方式:汽运,投标方免费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费用及损失等由出卖人承担,卸货费等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报价方式:闭口价(一次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率13%)等所有费用。
招标内容:本项目招单价及对应供应商。本项目招对应项目的供应商,投标人按照采购货物的明细清单报出单价及合计总价。
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
买受人根据中标情况与出卖人签订框架协议,根据月度消耗情况通知出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校验后,90天内以商业承兑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一票结算,增值税率13%。
中标(价格)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起12个月。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2020年不少于3份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聚合氯化铝相关生产资质(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因违规等原因,被原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3395476225@163.com),经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年3月25日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3月29日18:00
5.4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务必仔细核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后再购买招标文件,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不要购买招标文件,如执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款。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sdsdzx.com)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五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9.收款单位信息
标书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行号302451037703)
账 号:8112501013500077377
汇 入 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税 号:91370100730680749L
备 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本项目编号( SDYK2021C038U)后五位。
10.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监督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能化物资供应部
联 系 人:蔡先明
联系方式:1358378334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普光
手 机: 13395476225
邮 箱: 13395476225@163.com
地 址:山东省邹城市迎宾路同心巷299号
邮 编:273500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