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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津分公司2021年水处理剂框架招标镇海基地乙烯工程动力中心化学水处理药剂总包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3-29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2021年水处理剂框架招标(公开,镇海基地乙烯工程动力中心化学水处理药剂总包)所需镇海基地乙烯工程动力中心化学水处理药剂总包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镇海炼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323-1003-3232-B1

    2.项目内容:2021年水处理剂框架招标(公开,镇海基地乙烯工程动力中心化学水处理药剂总包)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水处理装置总包
3246.46
万吨
包1-镇海基地乙烯工程动力中心化学水处理药剂总包
                   

    4.交货期和地点:2026年3月31日、使用企业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 2.三年内企业无行贿记录、无恶意投诉等状况承诺书。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商需根据企业提供的技术方案在标书中列明拟使用的药剂品种及质量标准,每种药剂需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质检合格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或高于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4.近三年提供的产品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商需提供由最终用户出具的总包效果评价报告一份。 6.装置总包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自有运输需提供危化品运输有关强制证书,若委托第三方承运,需提供固定期限运输协议及第三方承运人相关危化品运输强制证书,危化车的运输类别要与承运物资的危化品类别相符。(仅限危化品) 7.装置总包中的阻垢缓蚀剂必须由投标商生产,投标商需提供自行生产的证明。(不适用于污水处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3月24日8:00时至2021年4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远程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5日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远程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4月15日09:00时前与郝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开艳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入围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

    21.投标说明:公告投标说明 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wzhaocg@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请使用网上注册的邮箱发送,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2、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需网上重新报名,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4、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方式调整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操作手册》。 7、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人员防疫安全,投标人员未提前预约并得到书面(邮件)许可,严禁到达招标中心办公及评标地点,违反者后果自负。。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郝晨光
   
 
电 话:
0574-27668385(优先邮件联系)
   
 
电 子 邮 件:
wzhaocg@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王开艳
   
 
电 话:
022-63804676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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