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日 期: 2021 年 3 月 26 日
招标编号: NXCL2021-12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供排水车间污水絮凝剂(以下简称“污水絮凝剂”)。
招标范围或量:污水絮凝剂;数量:全年约20吨,为供排水车间一年使用量。
交货地点:买方仓储中心。
交货时间:2022年3月31日前,具体以招标方电话通知为准。
投标报价:到货单价×加剂量(到货单价:元/吨,加剂量:ppm)。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完成和正在执行同类(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货物招标项目,货物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在计算投标人数量时,视为一个投标人。
2、污水处理絮凝剂(阴离子型),用于污水处理场气浮单元、高密池、三级澄清池的污水处理药剂。为保证环保装置运行效果,采购污水絮凝剂时,要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①凝聚反应完全,凝聚体明显、形态致密,分离效果好,不产生杂质沉淀和堵塞,能够按正常工艺需要自动提升投加。
②药剂投加量≯2.4ppm
③聚丙烯酰胺固含量≥88%
④残留单体含量≤0.05%
⑤不得对设备,污水处理场正产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3、应用业绩和业绩报告
①2018年1月1日以后,投标方需具有国内炼量500万吨/年及以上石油炼化企业、水处理量在300t/h及以上污水处理场,污水絮凝剂使用业绩≮1套次。提供的业绩应附供货合同或应用报告,方为有效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对伪造、变造业绩的投标人,永久取消其参与公司招标的资格。
②为保证稳定运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标方需提供国内炼量500万吨/年及以上石油炼化企业、水处理量在300t/h及以上污水处理场,阴离子污水絮凝剂连续稳定生产时间不小于12个月的应用业绩报告≮1套次。
③上述使用业绩中污水絮凝剂型号必须与投标的污水絮凝剂型号相一致。
4、提供相关资料
①非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相应的代理授权书。
②提供污水絮凝剂的物化性质、出厂分析单、合格证以及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过期产品处置方法、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③提供工业使用方案。提供该产品的专利证书或专有技术证明,以保证不应因使用该产品而引起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
5、如果投标方产品属于甲、乙类危险化学品,需与招标方技术管理部门确定直送现场的方案,达成一致后方可参与投标。
6、在使用过程中,现场发生任何非人为的技术问题,技术服务人员应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无偿的技术服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在 大连石化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须至现场购买标书,均通过邮件售卖)。
2、投标方需按照条款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逐项核对,确认符合全部要求后再行购买标书。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贰佰 元,售后不退。汇款单备注栏务必注明:①污水絮凝剂标书费;②投标人的纳税人识别号。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 4 月 19 日 9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会议室 ,方式为现场送达,投标人应提前提交 壹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 网银、电汇等 。汇款单备注栏务必注明:污水絮凝剂投标保证金。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 公布。
开标时间:2021年 4 月 19 日 9 时;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会议室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地 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
联 系 人: 张韶华
电 话: 0411-86773383、13332225670 传 真: 0411-86773189
电子邮件:xuc@petrochina.com.cn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甘井子支行
账 号:340020110900310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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