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GYT-2021-02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港油田2021年度二级物资集中采购项目——采气用缓蚀剂(氮气)项目 已完成审批,以 DGYT-2021-0210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产品仅为天津储气库分公司使用,需求量固定,在储气库年度采气期结束前(大约2、3月份)泵入采气系统和管网内部,以提高管线抗腐蚀效果。产品按生产需求分批交货,交货期为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72小时内指定地点交货。厂家负责送货、运输。产品价格含税费、包装、运费、装卸、保险等落地价格。产品质保期1年。
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分类编码 |
物料分类名称 |
物料描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含税/不含税 |
税率 |
采购计量单位 |
币种 |
1 |
10003598206 |
12071501 |
采气用缓蚀剂 |
采气用缓蚀剂 KHS-35 |
10 |
17500 |
含税 |
13 |
吨 |
人民币 |
评标总价=投标单价*数量,每年估算金额:10万元(含税),招标有效期:2年。
3.交货期:按生产需求分批交货;交货期为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72小时内指定地点交货。
4.供货周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从交货之日起计算。
5.交货地点:大港油田指定地点 。
6.交货方式:交通运输。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8.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规定了采气用缓蚀剂(氮气)、基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产品主要适用于抑制天然气中H2S、CO2以及溶蚀气体对油气井及管道所造成的腐蚀。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符合建设单位包装要求。
9.质量要求:产品质保有效期1年,供方负责送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制造商。具有工商局核准办法的包含投标产品的“三证”合一的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部分要求);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投标产品有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发票扫描件,并列表,表中列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对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对应的发票号及金额并对每年合计数量进行统计) ;
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产品关键部分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7.准入要求:
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8.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1)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 4月 2日至2021年 4月 8日 17时 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备注“DGYT-2021-0210”),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Excel版和盖章版均要)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4月 28日 8时 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35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1 年 4 月 28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联系人:董文倩 联系方式: 022-2591572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张育玮 邮箱: zxgs_zyw@163.com
电 话: 022-25911750 手机: 13821411599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1750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022-25925313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
附件 | 大港油田2021年度二级物资集中采购项目——采气用缓蚀剂(氮气)项目招标公告.docx | 采气用缓蚀剂(氮气)技术规格书.docx | 投标人特别提示.pdf | 03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1010(1).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