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YT-ZBZX-2021-WZ-016-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行定商、定价、不定量的方式;本次预测数量仅作为定商定价依据,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期满,合同终止;有效期未满,框架额度已满,合同终止;
2.1.2 实施或交货地点:吉林油田石油化学技术服务公司库房;
2.1.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框架有效期内,按照需求单位电话通知数量,15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2.1.4运输方式:乙方自定;
2.1.5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2.1.6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7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1.8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货物名称及规格: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2.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2.3中标人数量:确定1家中标人;
2.2.4 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其他:
(1)按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如拟定中标候选人为吉林油田公司物资管理部在2018年至今组织的全覆盖考察结果为合格的,则保留考察权利。其它则按照考察方案考察。考察内容参见考察方案,见附件5。
(2)采购服务费收取。收取中标人采购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合同挂账金额(不含税)的2%。
(3)履约保证金收取。合同签订前,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中标额度(不含税)3%;履约保证期限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4)本项目属于需要检测的化学助剂原料,执行两步法开标和检测等程序。
(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样品,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条款。
3.1.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屏;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和经营范围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0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且资产负债率低于100%,当年新成立公司和高等院校,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相关内容的扫描件)
3.1.4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与投标项目一致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按要求进行年度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5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1.8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承诺)
3.1.9 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承诺)
3.1.10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1.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带有合格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与所提供的产品性质一致。《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的编制应严格按照《GB 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T 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要求。(技术承诺书承诺)
3.2.2 投标人须按要求递交样品并经检测合格(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条款递交样品并经检测合格)
3.2.3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技术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1年04月30日至 2021年05月09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 0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可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5.4 投标样品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5.2条款。
6.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报名监督电话:0438-6278591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219号
邮 编: 138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438-6221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马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38-6278518 /6278510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服务时间8:30-17:30),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其他
疫情期间招标中心原则上不接待投标人来访,有问题通过信息化方式沟通解决。如确需到达现场的,必须佩戴口罩,门卫测温、登记并出示健康码(吉祥码绿码)方可进入。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2021年04月30日
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投标保证金提交流程
附件5:考察方案
附件 | 吉林油田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doc | 附件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