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1-XJT24-WK028-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塔里木油田采油用清蜡剂年度采购,数量200吨。项目所在地为新疆库尔勒市。
2.2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 号 |
标 包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 数量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 |
采油用清蜡剂 油基 |
吨 |
200 |
SY/T 6300-2009 采油用清、防蜡剂技术条件 |
\ |
特别提示:1.采油用清蜡剂为2021-2022年度采购物资,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合同履行期限内实际使用数量为准。2.标准为现行有效标准,若标准升级则按升级后的标准执行。凝点类型执行A型或B型,闪点类型执行Ⅰ类。3.各投标商产品型号可能不完全相同,按中标供应商产品型号签订合同。
2.3交货期:按买方通知要求分批交货,具体以年度合同下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2.4交货地点:新疆库尔勒塔里木油田物资采办事业部大二线库房。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1.3具有本招标项目物资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
3.1.4须为中石油集团公司2018年采油用清蜡剂、防蜡剂集采结果A包(油基清蜡剂)甲级中标供应商;且开标当日投标人和投标产品采油用清蜡剂(12070501)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http://www2.energyahead.cnpc)”中供应商及产品状态均显示为“正常”。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3.6.1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7.3投标人或产品的制造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与本项目相关的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10.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10.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10.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10.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10.5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3.10.6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3.10.7投标人未对《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等六个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5月18日20时00分至2021年05月25日19时30分止。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2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09时40分。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电子招标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账号2605443422。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系人:李彦池(购买招标文件)、朱希宾(业务咨询、澄清)
电 话:0996-2176149;0996-2175742
邮 箱:liyc-tz@petrochina.com.cn(购买招标文件)
zhuxb-tlm@petrochina.com.cn(业务咨询、澄清)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招标专用章)
2021年05月18日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及开票说明
2.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办理流程
3.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购买标书特别提示
4.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附件 | 招标文件附件(最新).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