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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庆油田钻井液用聚胺类抑制剂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7-06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2021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钻井液用聚胺类抑制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WZGK17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化工材料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油田二级单位所需的钻井液用聚胺类抑制剂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预选中标人数量,则选取综合排名第1的为中标人。

2.2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3年8月31日

2.3 交货日期:以用户实际需求的日期为准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 必须是具有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营业执照信息可在www.gsxt.gov.cn网上核实】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包含招标产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一项认证在大庆油田只能对应一项产品(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规定的认可标准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包含招标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取得);【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以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网上核实为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不需要带到现场审核】

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5、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四个工作日内到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交样品检验费(检验费不退)并将样品送至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生产保障中心(使用统一容器包装,1㎏一份,共一份。联系人:汪汉花 电话:04594892403),由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生产保障中心统一封样后进行送样检验,样品合格的具有投标资格(以其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为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1-07-02 09:00:002021-07-07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注册账户(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并在线报名投标,报名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售卖时间。
详见:公告附件1、2:购买招标文件温馨提示
凡招标公告要求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注册后,还须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电子招标平台U-Key。已有U-key的,无需重复办理。
详见:公告附件3: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注:除项目终止外,其它情况概不退费)。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大庆油田招标中心现已上线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票信息默认为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系统推送电子发票默认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中心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5183118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发票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详见 公告附件4: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4.3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07-22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4投标人应从其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大写:拾万元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间前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提交(分配)至对应标段(包),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将由未付款变为已付款,昆仑银行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送电子担保通知。
详见:附件5:投标保证金递交流程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以昆仑银行最新开户行行号为准)
昆仑银行U-Key办理、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

4006696569、0459-6069508、0459-6069503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07-22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7.2招标文件中有相关规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赴开标现场递交审查资料原件及U盘,参加时可自行携带电脑、U-key以备使用。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若无相关规定,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参加开标仪式。

八、中标

8.1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化工材料分公司交纳人民币130000元整(大写:拾叁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

九、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化工材料分公司

地    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

联 系 人:崔坚            邮政编码:163000

电   话:0459-5727171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关锐              邮政编码:163453

电    话:0459-572729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459-6069503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按照电子提示音进行操作

附件 钻井液用聚胺类抑制剂技术规格书.doc 最高限价.pdf 公告附件:投标人注册及报名相关流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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