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P-22-SZH-FJXNY-006
福建新能源液氮采办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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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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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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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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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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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P-22-SZH-FJXNY-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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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能源液氮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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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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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福建新能源液氮采办
1
合同有效期三年,签订1+1+1合同。供应商收到发货通知单之日起20天内到货
福建省内指定站点
福建新能源及下属单位为满足站点储罐与中闽物流槽车储罐预冷需要,保证项目安全稳定运行需采购一批液氮。
福建省内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人员要求:驾驶员具有危险货物驾驶员证件;押运人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押运人员证件。
4.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业绩要求:须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两个(含)以上液氮(低温、工业级高纯氮)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及供货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6.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7.须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中。
8.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人员要求:驾驶员具有危险货物驾驶员证件;押运人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押运人员证件。
4.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业绩要求:须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两个(含)以上液氮(低温、工业级高纯氮)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及供货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6.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7.须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中。
8.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否
2022-06-14 到 2022-06-22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500.0元
2022-06-30 10:3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2-06-30 10:3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公开询价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应答人购买标书时付款账号必须使用公司账号通过网银在线支付进行购买,系统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购买标书。需要开具发票的,请在采办业务系统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对于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开票错误等问题,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应答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询价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4、提醒注意:购买询价文件汇款必须备注采办包名称及编号,应答人应在标书发售期间尽早购买,避免在截止日当天在线支付遇到问题而导致支付不成功。应答人购买标书时务必看清楚所投标段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款。
联系方式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08号中骏大厦A座513
肖 华
xiaohua2@cnooc.com.cn
361006
0592-2939808
邵 波
18025098162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