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沧州分公司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品牌仪表至少有三处运行一年以上环保监测部门的使用证明文件。 2.投标商必须持有进口分析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并且投标商具备采样系统、分析站房的成套以及安装调试能力。 4.具备WIFI功能,具有移动通讯功能(移动、联通、电信网络均可),可直接远程登录分析仪器:查看、分析数据,控制、查看仪器工作状态等 5.备件共享。O3分析仪可以和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仪共享备件 6.分析仪必须是一个模块化设计、完全集成、全封闭监测系统,测量单元模块安装在密封式模块内(高密度发泡聚丙烯材料),这个模块具有优良的缓冲减震性能,均衡的重量比和很好的保温性,仪器的反应腔和气路通道均固定在EPP(高密度发泡聚丙烯材料)模型内 7.分析仪需要有自动识别插入的电路板或其他可选配件的功能,即插即用.,并在公开发行印刷版资料可查询 8.分析仪内置服务助手可检测仪器的故障信号,并给予预防性维护提示,自动识别仪器所需更换耗材并逐步引导客户操作仪器,并在公开发行印刷版资料可查询 9.投标商提供仪器必须为原装进口分析仪器(除气象五参数、采样系统、子站数据采集系统之外)。 10.分析仪表采用进口品牌,并且SO2\NO2\O3\PM2.5\PM10\CO分析仪制造商具有CCEP和EPA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4月25日8:00时至2019年4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03,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30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0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03,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5月30日09:00时前与高欣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崔丙利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3)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3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的要求,现将物资投标报价规则作如下调整: 要求投标人按照新税率报价。。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