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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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多普勒激光测振仪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19-0264310-CPL-0009507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1个标包,包1:多普勒激光测振仪; 使用功能:该设备可以精确测量随钻声波仪器各个部分的振动情况,研究仪器的振动模式,支撑随钻声波仪器隔声体的设计,从而大幅改进随钻声波测井仪器的性能,获得高质量的声波测井数据。 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服务:见招标文件 项目进展情况: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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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资源配置等满足本项目要求; 3.4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企业社会信誉良好。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将在符合性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如投标人在此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3.6近两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违纪、安全事故及违约记录; 3.7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3.8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包括近年来投标人已败诉的与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有关的案件,以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可能对投标人未来的履约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3.9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与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参与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7-10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7-15 1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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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报名流程:官方网址www.e-bidding.org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简称:国信e采),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 —> 查看最新招标项目 —> 投标人报名【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插入平台CA身份验证进行报名。对未办理过平台CA的,可在平台在线办理,缴费之后可缴费成功页面获取CA领取码,凭CA领取码可先进行报名缴费操作,CA制作完毕便邮寄至投标人用于后期在线投标。(单位数字证书CA:首次办理500元/个(人民币伍佰元整),包含单位身份数字证书一个(有效期一年)、单位电子印章客户端一个(有效期一年)、UsbKey一枚。(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支付成功后3个工作日邮寄出数字证书))】 —>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表盖公章扫描件、开票信息盖财务专用章扫描件(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 耐心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 —> 耐心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 国信e采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0809-508(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 4.2 购买时间:自2019年07月10日至07月15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4.3 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层(房号2015)。(不支持邮寄) 4.4 领取文件费发票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1层国信招标财务室(房号12121)。(财务部联系人:康倩倩) 4.5 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800元,按项目售卖。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31 09:30:00.0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1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西段15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庆分部)(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捌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电汇。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账 号:1299 0545 5810 10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A-1957149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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