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2月20日、古雷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技术文件内的在线气体分析仪采用进口品牌。 2.本招标技术文件内的气体分析仪数量:1 台 VOC、1 台磁氧。 3.本招标技术文件内的分析小屋数量:1 个分析小屋。 4.卖方的工作内容必须满足技术招标文件中2.2.3中内容 5.2.2.5 卖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在线气体分析仪表系统的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卖方都必须无偿补足。 6.投标技术文件必须包括技术招标文件中2.3.2中所列内容。 7.2.3.3 卖方投标技术文件内必须提供的图纸包括:采样探头型式图、采样预处理系统图、在线气体分析仪接线图、分析小屋布置图、初步的接线箱接线图、初步的供电箱供电系统图等;还必须包括所选用采样预处理系统箱、接线箱、供电箱、防爆电器产品、在线气体分析仪表、分析小屋的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图、重量。卖方必须随投标技术文件单独提供所配方案中所有产品的详细资料,以方便买方核对审查,缺一不可。 8.2.3.4 卖方所提供的全套在线气体分析仪表系统必须满足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卖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必须说明产品的防爆等级,并出具防爆认证证书;对于不能满足的应说明其替代方案,以便买方认可。 9.2.3.10 卖方应提供其 VOC 分析仪、磁氧分析仪在石化行业 5 家以上良好使用业绩(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产品型号、合同号、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以及业绩清单对应合同文本复印件,并说明该场合使用的仪表有无问题发生,是如何解决的,严禁任何虚假信息。 10.2.3.11 卖方应提供满足本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分析仪产品型号样本彩页 11.3.1.15 为保证分析采样预处理系统的正确理解,分析采样系统中的所有部件内容,必须采用中文或中英文,且以中文为准,并标识部件号。 12.3.2.4 载气、标气的数量配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分析小屋 4520FAH-00001 配 8L 标准气 2 套,8L 零点气 2 套,40L 氢气 3 套,40L 氮气载气 3 套。 13.3.3.3 分析小屋内的电气防爆产品应按 1 区 IIBT4+H2 爆炸危险场所设计,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满足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卖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必须说明产品的防爆等级,并出具防爆认证证书;对于不能满足的应说明其替代方案,以便买方认可。分析小屋应设置正压强制通风系统。卖方应说明分析小屋的防爆措施。 14.3.4.5 VOCs(非甲烷总烃)工艺要求的测量最大值为 410000mg/Nm3,分析仪表量程必须包含最大测量值。 15.3.4.6 不允许采用稀释后测量的方式。 16.3.4.11 卖方必须说明 VOC 分析仪表是如何采取措施满足 1 区 IIBT4+H2 的防爆要求。 17.3.5.7 氧分析仪必须整体防爆认证,而不是非防爆仪表加正压通风柜。 18.3.5.8 氧分析仪表防爆要求 Exd IIBT4+H2。 19.如集成商或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分析仪表本项目一级独家代理授权书。 20.每台(套)投标产品的投标价格包括供货范围内为实现投标产品功能而需要必备的硬件(包括所有安装附件)、软件、材料、服务、随机资料、开车试车备件和各种税费等。需报出而没有列出单价的,或未按单价加总在总价中的,则招标人认为在该项下的项目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安装的合理损耗,并承诺除非出示充分的证据证明是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增加,否则投标商必须无条件、无偿的进行增补。 21.本次招标不允许有备选方案。也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2.一般偏离最大不超过5项(不含)偏差 2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须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率低于80%,连续三年企业利润不低于零。 24.付款条件: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支付80%,试车款10%,质保金10%。付款方式:承兑或电汇 25.投标商需满足现场服务条款 26.投标商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1月16日8:00时至2019年11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5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12月05日09:00时前与王林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甘莹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人预留的邮箱。 3、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wanglin@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