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资金来自 设备购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独山子石化公司研究院扫描电子显微镜公开招标。
2.2 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 扫描电子显微镜(SEM)1套。
2.3 采购物资的技术规格:设备要求欧美进口设备。
(一)扫描电镜应具备以下功能:
1.对金属或非金属(喷镀)样品观察,加速电压0.2~30KV,10V步进可调,放大倍数可达100万倍,分辨率3.0nm。
2.真空系统真空度高于2×10-4Pa。
3.样品室内部尺寸不小于φ300mm×200mm(h),载物台采用五轴移动,具备样品位置感知功能。
4.可以进行二次电子和背散射电子成像,整机系统控制采用独立控制单元。
5.配备X射线能谱仪接口。
(二)配套电制冷能谱仪应具备以下功能:
1.制冷方式: 电制冷型。
2.对样品微区进行能谱分析,有效探测面积:30mm2。
3.分析类型: 半定量分析。
4.能量分辨率:Mn、Ka保证优于127eV。
5.检测元素:Be(4)~Cf(98)。
6.具备全谱面分布和全谱线扫描分析功能。
7.能谱仪图像处理器及脉冲处理器均与计算机采用分立式设计。
(三)配套离子溅射仪应具备以下功能:
1.样品室尺寸:420 mm(W)x220 mm(D)x230mm(H)(长,宽,高)。
2.靶材尺寸:不小于58mm。
3.靶材类型:Au。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技术规格书。
2.4 交货地点: 独山子石化公司或指定地点 。
2.5 交 货 期: 按买方要求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如下:
3.2.1 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中石油入网代理商。
3.2.2 投标人须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是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合法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3 投标物资的生产商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4 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投标物资的生产商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告复印件为证,包括审计报告、已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代理商无需提供财务报告。
3.2.5业绩要求:必须提供所投标的同型号设备在特种设备检验行业5家以上使用情况说明使用人联系电话及对应合同。
3.2.6 投标人信誉要求:自2015年起不得有以下任意一项行为
-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范围内所属其他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六个月内无效异议累计超过两次,或近一年有一次恶意异议行为的。
- 投标人(包括被代理制造商)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过安全质量或交货问题,并造成过较严重后果的。
-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有招标物资不合格情况。
-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
- 在独山子石化公司存在串通投标、恶意异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 其他不良履约记录。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规格产品仅允许一个代理商参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普通招标)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12月17日至 2019年 12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3: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独山子石化公司工程物采楼 (原老炼油厂办公楼)一楼110室)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电子版扫描件前来领取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 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免费。
4.3招标承办部门联系人:罗向国 ,电话:0992-3877027 ,如招标承办部门无故推诿、拒绝发放招标文件或者无故推诿、拒绝接收异议书,可向招标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王多睿:电话:0992-3887263 。
4.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带上资料到距离最近的昆仑银行领取电子投标硬件设备(u-key),之后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投标,否则可能导致无法参与本项目竞标,甚至今后无法参与整个中石油的招标项目。领取u-key和报名的说明资料请联系本项目的承办人索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普通招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月6日 11时 00分,地点为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独山子石化公司新闻传媒中心(原基建工程楼)7楼招标会议室 。
(普通招标)5.2 投标文件按要求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应同时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此款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ebid.energyahead.com/wps/portal/ebid”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
地 址:独山子大庆西路2号工程物采楼(原老炼油厂办公楼)
邮 编:83369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独山子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账 号:3003023029200001521
联 系 人: 罗向国 电话: 0992- 3877027
手 机: 18116971369 传真: 0992- 3877152
电子邮件:wzcg_lxg@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盖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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