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微波暗室近场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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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 | ||
行政区域 | 合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16日 19:02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6月01日 | 成交日期 | 2020年06月15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专家:张孔良、杨柳青采购人代表:桑磊 | ||
总成交金额 | ¥54.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健、余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5860136-8631、13339290921 | ||
采购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施老师,0551-629017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1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健、余涛;0551-65860136-8631、13339290921 | ||
附件: | |||
附件1 | 挂网资料-微波暗室近场测试系统.rar |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工业大学的委托,就“合肥工业大学微波暗室近场测试系统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FUT-DX-2020-030/ZB20200533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FUT-DX-2020-030/ZB202005339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微波暗室近场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彭健、余涛
联系方式:0551-65860136-8631、1333929092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施老师,0551-6290171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彭健、余涛;0551-65860136-8631、13339290921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FUT-DX-2020-030/ZB20200533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1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15日
总成交金额:54.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23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公告正文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专家:张孔良、杨柳青采购人代表:桑磊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正文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合肥工业大学微波暗室近场测试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微波暗室近场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UT-DX-2020-030/ZB20200533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1日
采购日期:2020年06月1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西安瀚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0号1幢1单元101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伍仟元整(¥5450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评审专家:张孔良、杨柳青
采购人代表:桑磊
采购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901718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项目负责人:彭健、余涛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31、13339290921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64%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贰佰叁拾贰元整(¥5232.00)
公告期限:2020年 06月 16日至2020年 06月 17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2406室,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31,电子邮箱:ahdxpm2@163.com。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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