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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西太污水处理场VOCs气体治理技术改造项目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A-A+日期:2020-12-21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招标公告

大连西太污水提升VOCs气体治理技术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场VOCs气体治理技术改造项目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招标编号:D20403028-PC03-SZW-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大连西太污水提升VOCs气体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大连西太污水处理场VOCs气体治理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连西太污水提升VOCs气体治理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污水提升站区域空地内。项目实施后,能够统筹兼顾污水处理场VOCs气体与恶臭气体治理问题,实现VOCs的达标排放,有效改善周围的空气质量,对保护周边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环保价值。项目已立项审批完成,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涉及到的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NMHC-CEMS)与分析小屋(仪表位号:AT-V0601/1~AT-V0601/9)监测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浓度、苯浓度、甲苯浓度、二甲苯浓度、温度、压力、流量、湿度、O2,检测位置为废气排放烟囱。主要内容包括监测子系统、样气参数监测子系统和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单元以及网络通讯等部分。

大连西太污水处理场VOCs气体治理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现有空地内。项目实施后,能够统筹兼顾污水处理场VOCs气体与恶臭气体治理问题,实现VOCs的达标排放,有效改善周围的空气质量,对保护周边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环保价值。项目已立项审批完成,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涉及到的高浓度废气排放烟囱的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NMHC-CEMS)与分析小屋(仪表位号:AT-V0501/1~AT-V0501/9)和低浓度废气排放烟囱的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NMHC-CEMS)与分析小屋(仪表位号:AT-V0502/1~AT-V0502/9)监测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浓度、苯浓度、甲苯浓度、二甲苯浓度、温度、压力、流量、湿度、O2,检测位置为废气排放烟囱。主要内容包括监测子系统、样气参数监测子系统和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单元以及网络通讯等部分。

2.2招标范围: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NMHC-CEMS)(3套)详见D20403011D-1001-IN01-SF-705-1MR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格书、D20403028D-1001-IN01-SF-705-1MR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格书;

2.3 技术要求、使用功能、质量要求:详见D20403011D-1001-IN01-SF-705-1MR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格书、D20403028D-1001-IN01-SF-705-1MR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格书。

2.4 交货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

2.5 质保期:自发包人签发“装置性能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18个月,特殊部件的质保期按建设单位和总包方要求执行。

2.6 实施或交货地点: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污水提升站区域指定位置(辽宁大连)。

2.7服务要求: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具体详见D20403011D-1001-IN01-SF-705-1MR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格书、D20403028D-1001-IN01-SF-705-1MR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格书。

2.8 标段划分: 1 。

2.9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D20403028-PC03-SZW-02 的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的盖章复印件),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3.2.2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正式授权书盖章复印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财务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2 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连续三年净资产为正数,如出现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者,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投标品牌必须具备同类产品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成功运行的业绩。投标方需要提供投标品牌在2016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与最少3家(含3家)以上石油炼化行业的使用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且运行成功的实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备查。存在任一项虚假业绩的情况,一经核实将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无诉讼或仲裁记录。

3.5.4 投标人可提供上述网站截图,若信息不准确或未提供截图,以评审时网站查实结果为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8 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产品满足环保验收要求,须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VOCs)复印件,型号须与报告内容相符合。

3.8.2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保证投标品牌产品自使用之日起十年之内的零备件的供货,以及上门维修服务。

3.8.3 投标人须承诺将派出经验丰富的服务工程师提供售后服务;无论是否在质保期内,若成套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保证在12小时内有响应,48小时到现场。

3.8.4 非甲烷总烃检测严格按照HJ38-2017的总烃减去甲烷的差减法原理,不允许采用催化转化FID法。非甲烷总烃分析周期≤3min。

3.8.5 在线色谱分析仪表需满足“本体”防爆;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的测量采用“双流路双检测器”配置。

3.8.6 交货期不得晚于2021年4月30日,并提供书面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17 时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后15日内办理发票开具事宜)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选择本招标项目进行在线报名。若首次参与投标报名请在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 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也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回复:电子招标平台。

4.3.2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9时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3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昆仑银行托管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1 月 8 日 9 时 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亿阳路8号     

邮    编:116085

联 系 人:邵泽伟

电    话:1362424032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邮    编:110167                           

联 系 人:林瀚                              

电    话:18641399849          

电子邮件:linhan-hqc@cnpc.com.cn   lh18641399849@163.com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如下(或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2069351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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