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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长庆石化公司 VOCs分析仪及分析仪小屋采购项目

A-A+日期:2021-01-21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长庆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含烃废气提标改造项目

VOCs分析仪及分析仪小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A602-WZ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含烃废气提标改造项目VOCs分析仪及分析仪小屋采购已由长庆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长庆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预计采购金额99万元,招标采购物资为VOCs分析仪1套及配套分析小屋1套: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长庆石化公司物资超市;

2.3交货期或价格有效期:2021年5月31日前到货;

2.4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5售后服务:质保期内,若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售后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VOCs分析仪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投标人需提供参与本次投标标的物或同类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2018年-2020年销售业绩,需至少提供5份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应使用评价报告且良好(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中分析仪器的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5 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 2021年2月9日18时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西安分公司     

地    址: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       

地    址: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朝阳二路长庆石化小区招标中心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刘栋、张旭莉                                   

电    话:                                                   

电    话:029-33436045、3343604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hld@cnpc.com.cn          

附件 008招标公告.docx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标段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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