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LNG-2021-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手持式激光式甲烷检测仪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本项目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手持式激光式甲烷检测仪采购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现场(交货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阳光岛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LNG接收站内,距离如东县城约40km,岛上无公共交通系统,无住宿条件,请投标人自行组织通勤住宿,岛上有食堂对外经营,可满足投标人基本餐饮需求。距离阳光岛最近的服务依托约为24km的长沙镇,交通便利可满足投标人日常生活需求。进入阳光岛要通过11km的陆海通道黄海大桥,此桥为唯一的陆海通道。招标人有义务协助中标准入供应商后期上岛(包括送货、售后服务等)办理相关手续,目前送货上岛快递未开通,建议中标人上岛送货联系顺丰物流,具体上岛费用请于物流公司协商。
2.3 招标范围:本批物资为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手持式激光式甲烷检测仪,共6台。
2.4 技术及质量要求:防爆等级:Exib ⅡC T6 Gb;外壳防护等级:IP 66及以上;工作电压:DC(3.6~4.2)V;响应速度:≤0.1s;测量范围:(0~99999)ppm•m;探测距离:>50m;续航时间(连续工作时间):>8h;灵敏度(甲烷含量分辨率):≤2ppm•m;测量精度:≤±10%;数据传输:蓝牙,配套APP。
质量要求:货物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卖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证明等出厂文件,进口产品需提供海关清关证明或原产地证明等,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及配套设备均为原厂全新、未经使用。(须提供承诺,没有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2.5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岛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
交货要求:供货前提前准备并提交送货清单,并协助我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到货物资清点验收。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日
2.7 付款方式:自全部货物到达现场验收合格,且提供相关资料后的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的_3%_将作为质量保证金。 具体见招标文件合同文本。
2.8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9 投标限价:总限价34.65万元。费用组成包括货物及相关配件、辅件的价格、增值税(13%)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以及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2.10 履约保证金:无。
2.11其他要求,详见编号为JSLNG-2021-13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公司注册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没有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本招标项目物资供货业绩至少3项,(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没有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投标日所在月份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根据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须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没有提供或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投标人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关于影响服务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的、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发生的。须提供承诺,没有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负责填写“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如有信息异常情况,需要出具相关说明。(须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没有提供或内容不符合按要求投标将被否决;有异常情况但没有提供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满足项目需求,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和法人代表须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分别提供投标人和法人代表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完整截图,没有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 如非制造商亲自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贸易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没有提供投标将被否决;如多个投标人提供了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授权函,投标均被否决。
3.6 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售前售后服务业务进行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没有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本招标项目投标。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后15日内办理发票开具事宜。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系统内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购买标书后请将投标人报名信息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ord版本各1份),发送至邮箱:cde345@163.com。
4.7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第一次招标公告报名不足三家,购买标书费用不退,二次公告时需重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3日9:00,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 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6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进行锁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9:00;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世亮
电话:0513-8815337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邮编: 110167
联系人:王多伟
电话:18004195497
电子邮件:cde345@163.com
托管投标保证金机构: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帐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4008800114-3-6
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如下(或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2069351
9. 监督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513-88153323
举报邮箱:jbjslng@petrochian.com.cn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 附件1. 投标人报名信息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