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ZZLQD220217-8380-4-B1 ,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便携式(两通道) 0-30000mg/m3 0.01mg/m3 | 1.0 | 台 |
3.交货期:2022-04-20
4.投标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八号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序号 | 基本资格要求 | 类型 |
5.1 |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 否决项 |
5.2 |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否决项 |
5.3 |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 否决项 |
5.4 |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否决项 |
5.5 |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否决项 |
6.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其他资格要求 | 类型 |
6.1 | 生产商应取得ISO9001(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 | 否决项 |
6.2 | 代理商投标需取得生产商授权,每一生产商只允许一个代理商。 | 否决项 |
6.3 |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需满足“便携式非甲烷总烃三苯分析仪技术要求”所有条款,(提供技术对比表予以证明符合情况)。 | 否决项 |
6.4 | 生产商19年-21年度同类型产品销售3台以上(提供合同及发票)。 | 否决项 |
6.5 |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需提供承诺函。 | 否决项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02-08 10:18至2022-02-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是否要求投标人抵达开标大厅:不要求
是否接受邮寄标书:不接受
是否要求纸质标书:不要求
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八号
14.投标截止时间:2022-02-28 0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开标时间:2022-02-28 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岛
1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02-28 09:00前与李伟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郝晓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所有澄清都必须抄送招标代理机构,任何不经过招标代理机构的澄清,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17.投标要求:详见“便携式非甲烷总烃三苯分析仪技术要求”。
18.投标说明:一.投标商无需邮寄纸版的投标书。 二.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系统,并模拟解密成功(为确保投标成功,建议模拟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完成)。开标当天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及时解密成功的,可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在在开标时间前5日以在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至liwei.qdsh@sinopec.com邮箱,放弃投标后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项目采购进度的,予以信用记录。】 。
19.其他重要要求:无。
技 术 咨 询:
单 位:
联 系 人:郝晓明
电 话:053258883336
传 真:
电子邮箱:hxm.qdsh@sinopec.com
招 标 咨 询:
单 位: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0532-66762935
传 真:0532-84910453
电子邮箱:liwei.qdsh@sinopec.com